园长:统管全园
业务园长:教研室、各年级组组长(教研组长、特长组长等)、各班级老师、保育老师
后勤园长:办公室(门卫、保安、班车)、保健医生、食堂、各班保育老师
至于什么人事管理、团组织等都是兼任的,这个是各园自行安排的
一、任职要求除园长、教师外,幼儿园还有其他工作人员,如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国家对他们除了通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了基本要求外,对他们的任职要求也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1.保育员保育员是在幼儿园里主要负责幼儿的卫生保健、生活管理的人员。国家要求保育员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的学历,受过幼儿保育的职业培训,能履行幼儿保育员的职责。幼儿卫生保健和幼儿生活管理,涉及到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学和幼教心理学的很多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保育员除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外,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才能更好地理解、掌握上述学科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把保育员的学历定在初中毕业以上,保证了保育员的基本的文化素质。同时,保育员只有受过幼儿教育职业培训,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
2.医务人员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的医务人员,一般是医生、医士和护士。按《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医师应该按国家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获得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可。规模较小的幼儿园的医务人员,通常是保健员。按国家规定,他们应当具备高中毕业的学历,并且受过幼儿保健专业的培训。幼儿园的医务人员服务的对象是幼儿,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的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直接关系着幼儿的身体健康。因此,对幼儿园医务人员在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能力上,必须有严格要求,才能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质量。
首先后勤部门,主要管理幼儿园教师和孩子的安全以及生活上需求,以及园内的各类物品的维修和保养;其次;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园内的各类开支的核算,包括收入、支出、成本等。行政办公室,负责行使院长职权,主要行使院长委托职权。教师以及管理人员的管理。行政办公室之下可设立:组织科;负责教师以及各类管理人员的招聘和转移手续,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的交付。教育科:对教师的教育质量的评估,对整个园内教育评估,以及家长意见的反馈,做出下一步的教育安排与要求。(行政办公室下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科室)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