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制
1.一钱约等于3.72g。
对于中药而言,沿袭旧制不变,一斤等于16两,可以算作595g。一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3.72g
2.一钱约等于3.125g。
一斤等于16两,一两等于十钱。“钱”换算为“克”,人们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500g(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g(1钱)
(2)市制
按照一斤等于10两,一两等于十钱来算,1斤 = 500克 = 10两 = 100钱,可得一钱等于5g。
扩展资料:
一钱的演变历史:
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南宋杨辉有首“斤价化两价”的歌诀:“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记……”意思就是一两等于0.0625斤,二两等于0.125斤……
那时十六两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禄寿三星组成十六两的秤星,告诫做买卖的人要诚实信用,不欺不瞒,否则,短一两无福,少二两少禄,缺三两折寿。
1959年开始 一斤等于十两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在全国推广使用,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从1979年1月1日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克、毫克、升、毫升”,不用“两、钱、分”等。
参考资料:一钱-百度百科
按公制一钱等于5克,按市制一钱等于3.73克。钱是最小的重量单位,现在在中药方、黄金、食谱中仍沿用这一计量单位。建国初期,一斤等于16两,一两等于十钱。原香港法例,1884年第二十一条,一分是2/15安士。现在香港法例规定,一钱等于1/10两或者十分,1/160司马斤,即3.77994克。现常用于中药处方。金银等贵金属交易用“金衡钱”,等于“金衡两”1/10,转换为十进制等于3.7429克,比普通钱略轻。台湾、越南1钱相当于3.73克。日本在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所公布的度量衡法中规定1钱为3.75克。
与长度单位和容积单位相比,中国古代重量单位复杂而多变。古代丈、尺、寸等长度单位间,以及斛、斗、升等容量单位间,都是十进制的换算关系。但是,古代重量单位间的换算关系则复杂得多,既有四进制、六进制、十进制,也有十六进制、二十四进制和三十进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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