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别人身体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打人者拒不赔偿的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合理范围的赔偿要求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受害者主张的医疗费数额或相关凭证不认可的,需要提交相应的举证据进行证明,否则,法院应当支持受害者的主张。受害者因为打人者的侵害需要住院治疗或影响工作,生活的,打人者还需要赔偿想要的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伤害导致无法工作的实际时间进行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可以根据法院所在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嫌疑人可以和被害人协商赔偿,达成协议后,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申请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嫌疑人,达不成协议,案件按程序进行,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人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院住院收费及门诊收费票据计算;
2、误工费:按月工资÷30天×住院天数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50元/天×住院天数计算;
4、营养费:按20元/天×住院天数计算;
5、交通费:按20元/天×住院天数计算;
6、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月工资÷30天×护理天数或所在省服务业平均工资计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