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首先明确一点,死亡赔偿的具体项目是相同的,但是各地的赔偿标准不一致。依照目前的司法操作,首先需要确定死者的户口性质。若果定性为城市户口,在经济发达的一带赔偿金额约在九十万左右,一线城市赔偿金额为一百多万。农村和城市不一样。农村一般正常在三十三万左右;城市的话一般赔偿金额在六十四万左右。但是这个只是估计,如果受害人经过治疗了,那么还需要视医药费多少而定;住院天数的多少关系到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工费、住宿费的多少。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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