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倒卖药品涉嫌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销售假药的,还涉嫌销售假药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药品是特殊商品,我国实行的是专营许可证制度,无证经营的,即属违法。任何个人,包括医生、护士,那怕是专家,就其个人而言,都无权擅自从事药品买卖活动。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六条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购“微商群”收药高价转卖获利 一家庭团伙受审
通过花钱购买的100个“微商群”,白某发布收药信息,伙同其妻子等三人采取低价收药,高价转卖方式,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非法获利59万多元。白某所收的20多种药物涉及冠心病、糖尿病等疾病,其中有4种为假药。
2月2日上午,被告人白某等四人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案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四人均认罪。 据白某供述,2017年3月,白某和妻子单某经中间人介绍,从黑龙江老家来到本市丰台区,通过网络广告等途径认识中间人,并交纳“入会费”,买了100个“微商群”。
这些微信群有的取名为“做药的小伙伴”,有的叫“药店高端人脉圈”,甚至还有一个“医药交流正能量”群。白某在群里发送广告,获得药品供求信息。除此之外,白某和妻子单某还在街头发收药小卡片。
白某说,自己手里的药品大部分通过快递上门收货,现金方式支付;发货时则以匿名的方式,以“日用品”的名目,通过邦德物流走货,待下家收到货物后,白某再通过物流公司的代收货款功能收取赃款。
2017年4月,因丰台区“市场竞争激烈”的原因,被告人白某及其妻子单某搬至门头沟区永定镇,租住一处平房用于存放药品。这期间白某的姐夫王某、表弟单某某也入伙,并通过收购散装药盒,更换药品包装,邮寄快递、记录交易账单等方式参与作案。
据悉,涉案药品包括波立维、拜糖平、恩替卡韦、立普妥、阿司匹林等多种药品。在扣押的账本中可以看到“立普妥38元”的字样,而在正规药店,这一治疗冠心病的药售价大约在60元左右。
2017年8月案发,执法人员在该地现场查封扣押20种药品,其中有4种药品被认定为假药,价值64148元,其余药品价值14166元。据了解,多数涉案药品流向山西、河北、陕西等省份的二三线城市。
受害人多为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他们苦于药价太高,就在网上联系卖药人,或者经其他病友介绍购买。本案未当庭宣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长安网-购“微商群”收药高价转卖获利 一家庭团伙受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刑法
国内基本上都是印度那边的找靠谱的代沟即可
比较低的便是
盛太合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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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听到你的心声,我想走进你的世界,接触你的文字。
我不知道我笔下的世界拥有什么,我只想让我的故事和我的心事,可以让那些匆忙的人,或者那些滞步的人,略有所想,这就是我笔下的泥胚。
嗨,你停留什么?你还在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阳光,却不舍得给自己创造阳光!你可以的,快乐就是源于生活,生活是自己把握的。我想你可以把自己的文字,带进泥胚网,让更多的泥胚爱好者感悟你所感悟,体验你所体验,生活的财富就是在于分享。
想要呐喊生活,想多给自己一个机会。愿做一个小泥胚,愿意分享你的快乐,也愿意分担你的忧愁。想要追逐一种艺术,想要得到一点心灵的慰藉,又想给自己的灵魂得到一些升华。愿做一个小泥胚,承担风雨,接受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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