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往往以最初始、最广泛的形态,具体而深刻地反映社会的物质生产水平、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精神心理状况。世界如此,中国如此,湖南亦如此。湖南民俗的产生、演变和传承乃至消亡,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三湘四水各个角落,有其不同特点,它们与湖南社会发展的进程相始终。
一、湖南民俗的主要特征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南,北与湖北省毗连,东邻江西省,南接广东、广西两省区,西界贵州省和重庆市,属于长江流域民俗文化圈。历史上为荆蛮、扬越、南蛮等少数民族聚居地:远古传说时期,湖南境内有蛋尤、九黎、三苗、灌兜等部族先楚时期有荆蛮、淮人、虎方、扬越,、象氏、风夷等春秋战国时期,楚人进入湖南,境内有大量的蛮族和巴人汉唐时期,蛮族势力遍布境内各地,此消彼长,与中原王朝时常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两宋时期,出现了瑶、苗、僚、僮、纥佬等族系复杂的少数民族,逐渐演变成明清以来的苗、侗、瑶、土家等族,加之白族、回族、维吾尔族等的相继迁入,湖南成为除汉族之外,少数民族比较多的省份之一,大量的少数民族习俗成为湖南民俗中最主要的特征。
这些与汉族地区特别是和北方中原地区截然不同的社会风俗和生活习惯,往往被封建统治阶级和大汉族正统主义攻击和镇压少数民族的口实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民族问题,制定了正确的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愤,保护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少数民族享受和汉族人民一样的平等权利。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历史上少数民族在其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俗事象,不难发现,民风民俗对于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南蛮的“自相夫妻”,实质是血缘族内婚的体现。亲属称谓中父系和母系区分不明显以及“兄纳弟妇、弟收兄嫂”的收继婚,是原始对佣婚的残存,决不是什么“秽淫蒸报”的禽兽行为。不落夫家和抢婚习俗,是母系氏族婚向父系氏族婚制过渡的遗留。而曾经在湘西地区盛行的姑舅表婚和舅权制,反映了这一地区经历过的以女权为中心的母系氏族阶段。另外还有上山打猎见者有份、换工互助和蒋草锣鼓等都是原始社会平均分配、集体劳动的原始共产主义残存形式、苗族、侗族的歃血盟款,瑶族的瑶佬制均是原始农村公社组织和军事民主制的遗迹。湖南境内的这些少数民族习俗实际上在中原地区历史上都曾经经历过,只是没有文献记载或者虽有记载但因为年代的久远而缺失。经过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期来自北方汉族的移民和明清时期来自东方江西的移民,湖南逐渐完成了汉化。这种汉化的过程,不仅表现为一种民族的同化过程,更多的是湖南本地蛮俗与汉俗两种文明和社会方式的冲突、撞击和交融的过程。从历史和现实的情况看,少数民族地区习俗的影响也相当大,前者广泛地留存在后者之中。
湖南民俗主要特征的另一方面是楚文化的特征。楚人自春秋开始入湘,并逐步统一湖南地区,各族先民原始氏族制度先后解体,跨入“文明”的门槛,特别是战国后期,随看楚都郢的陷落,大批楚国贵族南迁湖湘,更促进了湖南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楚文化本身属南方文化的范畴,所以楚人的生活习俗与沅湘地区有文化因子上的相近关系。比如楚人崇巫,与南方地区尚鬼神之俗如此的相近。这种结合影响到了湖湘地区,形成湖南“信鬼神,好淫祠”的民俗特征。而在崇巫这一点上,又区别于其他地区:秦人和宋人崇巫,多妖邪气越人和淮人崇巫,多鬼魅气而楚人崇巫,却是多人情味。屈原作品中的神——湘君、湘夫人、山鬼等等,或者美丽绝伦,或者天生多情,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的形象。湖南各地的傩戏、目连戏、花灯戏等,都是既娱神又娱人,至今湖南人心目中的神都有现实生活中的影子。而楚人的武士气质、尚武奋斗精神,“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直根植于湖南人骨子里,培养了世所传颂的湖南人的特殊精神。早在北宋,作为四川人的苏轼就发现了这种联系。他在《屈原塔》中写道:“楚人悲屈原,千载意未歇。精魂飘何在?父老空硬咽。遗风成竞渡,哀叫楚山烈。”屈原的“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伏清白以死直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牺牲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湖湘英杰。中国近代史上不乏湖南的慷慨悲歌之士,革命运动中少不了湖南人抛头颅洒热血的壮举。一些壮志未酬的仁人志士如杨毓麟、陈天华、易白沙、夏寿华、姚宏业、郑家溉等,他们杀身成仁、以死殉道都选择了怀石投水,体现了一种与屈原有惊人相似之处的死亡价值观。
二、湖南民俗的分区
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湖南民俗,既有区域文化特征上的同一性,又有各地历史、地理等诸多原因产生的差异性。早在汉代杨雄编著《方言》时,就已指出湖南地区文化存在着“江湘之间”与“江沅之间”、“沅澧之间”的明显差异,也就是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差别。从地理条件上看,以资江、沉江两水分水岭的雪峰山脉为界,西部的玩、遭流域在地形上属云贵高原,东部的湘、资流域,大部分属江南丘陵。这样的地质构造,势必使得东西两大部分各自内部的民俗传承和交流较为便利。民间有“山歌的流传,隔山不隔水”的说法,这种山歌流传特点的俗语同样适用于民俗。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社会,山是交通的屏障,水是联系的枢纽,人们总是通过水路来沟通生活、经济等各个方面。从湖南行政区划的演变来看,东西两大地区历来处于不同的行政区域。楚人进入湖南,就是沿洞庭湖东西两岸,在西部设立了黔中郡,在东部设立了江南郡。秦朝时湘资流域属长沙郡,南朝时置湘州,唐后期设置湖南观察使,宋朝在此置荆湖南路。沉澄流域属子秦朝的黔中郡,汉朝属武陵郡,南朝分属荆州和郑州,唐后期分属荆南节度使和黔州观察使,宋代设置荆湖北路。这些史实表明东、西两部分地区各自有着相对独立的历史演进过程。从民族构成上看,早在商周时期两个区域的土著民族就有差异,湘资流域为扬越人,沅澧流域为与中国西南地区有着一些共同特征的民族。民族的不同必然在民俗事象中体现出较大的差异。
湖南民俗的地区差异,产生了以湘资流域为区域的东部地区和以沅澧流域为区域的西部地区。这种差别可以从岁时节令、民间信仰、婚姻礼仪和作为口传语言民俗的民歌等几个主要方面来考察。
岁时节令的差异可以反映出各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是民间生活差异的集中体现。湖南虽然有岁时习俗方面较大的共性,但也不难看出地域不同的个性。端午节在西部沅澧流域特别受重视、各地普遍存在竞渡习俗,相当多的地方,有大端午和小端午之分,即在五月十五再过一次大端午,传说与东汉将领马援有关,在东部湘资流域只有平原河谷地带才有竞渡习俗,南部丘陵山区一般没有这一类民俗活动。九月九重阳在西部沅澧区受到特别重视,不仅要酿造重阳酒,而且还要制作重阳糕相互馈赠,有些地方甚至在十九日再过一次大重阳节。东部湘资流域则对此相对不重视,一般只有登高远足而已。过小年以腊月二十四日全省相当普遍,但祭灶时间存在明助区域性,湘资流域大多数地方在小年的雍,仅少数地方是在小年的前夕或次夕,而沅澧流域大多数地方则都是在腊月二十三日晚上先期祭灶。作为四月八的浴佛节,沅澧流域远不如湘资流域普遍,而且作为浴佛节重要内容的乌饭,西部地区几乎没有。
在民间信仰方面,东部湘资流域有朝岳的习惯。“每岁七月,邑人往祷南岳者,斋宿戒行李,以八月朔谒岳庙进香,又有沿途拈香且祝具拜,以三、五、七步为节,至庙方止者,谓之烧拜香。”南岳的庙会因而成为湖南最热闹的集市之一,南岳有“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的民谣。但在西部沅澧流域,没有像南岳这样区域性的民祀对象,许愿还愿比较分散,如五雷山、太浮山、西竺山等,也没有东部流传广泛的朝香歌。信仰的民间神祗,也有比较大的差异。西部沅澧流域,历史上对于马援的崇拜非常发达,伏波庙遍布各地。竹王的崇拜也很普遍,而且还发展为天王神。但东部湘资流域就没有对马援和竹王的崇拜。
在婚姻礼仪方面,东部湘资流域许多地方歌堂风俗非常盛行,西部沅澧流域哭嫁习俗比较突出。歌堂和哭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歌堂主要为伴嫁,哭嫁的主题是别离,歌堂以学习社会生活知识为主,重智力开发哭嫁以亲情为纽带,重抒发情感。:在婚礼的程序上,东部湘资流域一般是婿不亲迎,即新郎到岳家迎娶新娘,有些地方花轿到门之前新婿还要暂避,而西部沅澧流域虽然严格来讲仍是婿不亲迎,但出现了一些变化,很多地方新郎都在婚日赴女家行奠雁礼,然后先花轿而返。湘资流域送亲客一般都是男性,沅澧流域多是女性,尤其是娘家嫂子必往。湘资流域新婚夫妇多在婚后二三天回门,沅澧流域很多地方在第九天或者一个月后。
作为口传语言民俗的民歌,西部沅澧流域相当发达,而且有形式特别的田歌,湘资流域大多没有田歌,或虽有但不发达。在沅澧流域,有薅田鼓、茶山鼓、薅草锣鼓、挖土歌等田歌,由劳动号子与山歌相结合,以锣鼓或者锣鼓钱作为打击伴奏,用于山区集体劳动场合。相对而言,湘资流域的田歌则要逊色一些。
进而言之,湖南民俗在分为湘资流域的东部地区和沅澧流域的西部地区之后,两大区还可根据其细微的差别划分为若干小区。如东部湘资流域可分为长岳、衡宝和郴桂永三小区,西部沅澧流域又可分为常澄、辰永沅靖等小区。有些民俗事象甚至还有一县之区别。如清代的零陵县,过小年有“民先一日,摇后一日”的差别。在湘西龙山一带,苗族在腊月二十八过年,而土家族则在二十九过年。湘北的华容,本地人吃大年团圆饭在中午,而移入的“南边人”则在拂晓,但大都不在除夕吃年夜饭。还有的风俗,其细微末节的差别,可以存在于一乡一村之中
在春节期间,中国的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这些活动均以祭祀祖神、祭奠祖先、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形式丰富多彩,带有浓郁的各民族特色。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属于汉字文化圈的一些国家和民族也有庆祝春节的习俗。下面是湖南过年的风俗请参考!
湖南的春节习俗中国人过春节,各地的习俗都不一样,据我了解湖南人认为春节是传统节日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俗称过年,它持续的时间最长。湖南的春节习俗有点不太一样哦!即从先年腊月二十四过小年起到第二年正月十五闹元宵为止。湖南不少地方有过小年的习俗,只是具体时间和隆重程度不同而已。过小年是“过年”的开幕式,从这天开始,喜庆的气氛持续到无宵。株洲等大部分地区视农历以 24日为“小年”,益阳等地以23日为“小年”,而邵阳、娄底等地却以正月十五日为“小年”。衡阳及湘北地区较看重过小年,而株洲等不太注重过小年。
湖南大部分地区都有在12月23日祭灶神的风俗。据说,灶王爷23日这天要上天言人善恶,因而祭灶这一天,家家要将灶台、几案、锅碗瓢盘打扫干干净净,在灶神像旁贴上对联:“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并在灶前供上糖果,全家大小要揖邦行礼许愿,希望灶神吃了以后,不说人们的坏话。这叫“送灶”,整个祭祀活动才算完成,所以说这也是湖南的春节习俗中一大特色呢!
在湖南的春节习俗中,大年初一早起,人们先拜天地、家神、尊长,然后出门拜年。称为“拜年无大小”。湖南人除夕会吃鸡、肉、鱼三样。将其炖好后再在上面撒满红红的辣椒粉,象征年年有余、五谷丰登。大年初一会由一家之主准备早茶,将鸡蛋,爆米花、红枣、白糖同煮。鸡蛋以圆为佳,象征全家团圆爆米花象征鱼米丰收、五谷丰登红枣、白糖象征生活甜蜜、幸福。
除夕之夜12点的时候,各家要把一个做好的金元宝模型送到门外,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会招财进宝大年初一、初二这两天人们不扫地、不汲水甚至不动火,饭菜都预先弄熟,称为“压岁”。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长沙俗称过年。长沙人过年须过大半个月,即从先年腊月二十四开始过。常年在外的朋友都会回家和家人团聚、吃节。团圆饭。那天,晚辈向长辈拜年,送上新年的祝福,长辈们给小孩子发红包,祝愿新的一年新气象,红红火火。所有人凌晨12点燃炮来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在湖南洞头,岛上至今还保留了一种叫拜茶的习俗。拜茶即以红枣、桂圆、年糕等煮成甜茶谓"红枣茶",取其吉利之意:红枣--日子越过越红火,桂圆--合家团圆、平安顺利,年糕--步步登高。"拜茶"分两部分:一是拜祖宗,盛小碗,供于灶神像前二是拜灶神,都要焚香燃烛、烧金纸、放鞭炮。拜茶之后,全家每人各盛一碗喝。因新年第一餐是喝汤的,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或出门在外,或在家干活儿,若遇雨受阻,人们便会以"正月初一喝汤的"这话自嘲。喝过茶后,还要再烧线面吃,俗谓"长寿面",既是图吉利,祝愿全家老小长命百岁,又因喝茶不够饱,作为添食,可收一举两得之效。湖南长沙春节习俗是有客前来拜年,要放鞭炮迎接。入座后,送上两枚槟榔,称为元宝,祝其发财之意。
开门炮是湖南的春节习俗中最热闹的,是初一凌晨,家家户户第一件事是争先恐后打"开门炮",各地一片爆竹声,象征送旧迎新和接福,俗谓"接年"。在湖南的.春节习俗中,株洲人在春节拜祖的时候最有讲究,首先在神位的供桌中间摆一条长椅,然后点起红烛,待红烛燃过四分之三左右或香引将焚完,就开始烧“金纸”(一种贴着金箔,折成元宝状的纸钱)。
湖南岳阳地区俗称“过年”,风俗大体同祖国各地相同,除杀鸡、鸭、放鞭炮、贴春联外,在腊月三十日吃“团年饭”,十分丰富。十二大碗中必有鱼这个菜,显示吉祥有余之意。解放前,一些地区鱼较少,为了有"百里鱼"这个菜,用木头雕刻一个“百里鱼”,放在盆中,撒上葱花,象真鱼一般。人们极重视团年饭,外出的人在千里迢迢往家里赶,家里人等了又等。吃团年饭,要关着门,意在不让财宝跑了。饭后放上一挂鞭炮,表示已吃过了年饭,人们可以走动往来了,这些就是我了解到的湖南的春节习俗,在漫长的历史时间里,湖南的春节习俗和国内其它地区的春节习俗相互影响,相互吸收,有着许多共同的地方,但它作为东南内陆的一个省份,也呈现出一些地域性特征,具体而言有:鲜明的江南水稻文化特色,强烈的祈丰年目的,丰富多彩的游艺活动,同一民俗事象的外部形态具有多样性与变异性以及多民族的春节习俗相互辉映,相互影响等特点。所以我建议大家如果有兴趣,还是亲自体验,比较有感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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