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报销材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材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资金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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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险需准备的材料有: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生育险社会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有:1、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3、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7、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法律分析: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职工的生育医疗证审领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4、收款收据。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扩展资料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因流产、引产申报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时,可以以有效的结婚证明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而不必一定要提供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若男方无工作单位,提供男方签字的婚姻生育情况说明即可。参保职工在异地医保定点就医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同样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