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工作存在疏漏,没能统一处理引产的胎儿和胎盘。
贵阳一个医生私自藏匿引产存活的婴儿喂养,两个月以后居然想把他带回老家继续喂养,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婴儿,被警方控制后逮捕。在这个事件中医院的工作是存在一定输入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引产的,胎儿和胎盘都要进行统一的处理,有问题的胎儿还需要做尸检。但这个医院根本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让医生私自处理胎儿,才让医生有了可乘之机。
医院没有执行相关的规定,导致医生把引产存活的胎儿私自喂养,这种情况在临床上并不常见,根据相关专家的介绍,医生根本没有权利私自处理这些引产存活的胎儿,因为它会涉及到伦理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应该交给医院统一处理。在正规医院引产出来的胎儿有生命体征的时候,会请儿科的医生对这个胎儿进行协助的判断,还会与胎儿家属进行沟通。
医院在工作上存在输入对工作监管不到位,对规定落实不力,他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不过这个医生是否构成拐卖儿童,还有待商榷,因为律师说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件在道德和法律的层面上都不适合。现在以拐卖儿童罪把这个因生逮捕,但他的行为并不符合拐卖儿童罪的相应条件。因为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的时候,是拐骗不满14周岁的儿童和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儿童,而这个案件中的男婴并没有监护人。
如果从保护生命的角度去看这个妇产科的医生,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把严查还有生命迹象的男婴带回宿舍,自己喂养是保护了一条小生命,是对生命的尊重。这个医生也没有把儿童拐卖,而是想把儿童带回自己家继续喂养,所以按照拐卖儿童罪进行处罚,有点不合适。不过在发现引产的婴儿有生命体征的时候,应该征询家属的意见,如果对方不想抚养这个婴儿可以与对方协商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而不应该私自藏匿喂养。
儿童被拐案件听起来是一件让人十分厌恶的事情,最近却发生了一件稀奇古怪的儿童拐骗案件,一名医生私自藏匿了引产存活的婴儿并且送往老家私自喂养这件事情引发了大家的讨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小编给大家讲一讲。
这名犯罪嫌疑人是一位民营医院的妇产科主任违规为一名女子做了引产手术后,发现进行引产的孩子还有生命体征,这名医生便私自将这个婴儿藏起来雇佣了一个女子将婴儿带上高铁准备送往老家,但是在高铁上的时候有乘客发现这两个人行为过于异常并选择报警,妇产科主任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捕,这名婴儿现在也已经送往了福利院,对于这件事情的争论主要有两个点,第一个点是这名临产的婴儿父母是真的不想要吗?第二点则是父母如果想要的话,后续又该如何解决?
很多人都无法分辨这种私自藏匿婴儿的行为到底是善还是恶,毕竟我们都不知道这名女子为何要在孩子年月已经大了还要引产,但她既然选择了引产是不是也说明并不想承担对这个孩子的抚养责任?但是人的生命权是从出生开始的,只要这个孩子出生了任何人都不得剥夺他的生命或者侵害他,很多网友都在讨论这名医生触犯了哪些法律问题呢?如果这名女性是因为自己的健康问题必须接受引产手术,但是还是想让孩子活下来,那么这名医生私自藏匿婴儿的行为是构成拐卖行为的。
但此次事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果是一些并不期待自己孩子存活的孕妇,一旦医生发现了这些孩子还存在生命体征,医生又该如何是好?其实相应的法律也早已给出了答案,如果婴儿还活着要直接告知其父母,如果父母不愿意抚养再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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