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孩女职工
生育津贴少7000多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来负担,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其中女职工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30日,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增加3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对于包头市参保女职工来说,生育二孩领取生育津贴也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自2013年4月1日起,包头市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由原来的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调整为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的就是津贴的天数再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0%,今年的津贴标准是一个月3500多元。”包头市医保局生育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正常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3个月的津贴,大约10500多元,难产的可以再增加半个月,大约1750元。”
“而对于生第一胎的女职工来说,如果符合晚育的要求,可以再增加一个月津贴,如果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再增加一个月津贴,这两项,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并不享受,所以报销时生育津贴会少7000多元。”工作人员说。
领取《独生子女证》要慎重
记者采访发现,现实生活中,部分市民在生育了第一个孩子以后就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当符合政策的第二个孩子降生需要报销时,可能会因为系统未对接而遇到麻烦。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单独家庭’第一胎享受了奖励,现在生二胎了,参照计生部门关于独生子女奖励的规定,这部分奖励应该退还。”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系统设置仍然是对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市民不进行‘单独二孩’的生育报销,这主要是担心出现人为操作,造成基金流失。下一步,我们会制定相应的流程来适应‘单独二孩’的政策,至于享受过的奖励怎么退回来,我们还得和相关部门联系讨论才能确定。所以提醒符合政策且打算生二孩的市民,生第一胎后先不要领取《独生子女证》。”
女方生育二孩
可通过男方生育保险报销
对于男方参保,配偶没有就业,且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来说,女方生育二孩可以通过男方的生育保险报销。“这样的情况只报部分住院的费用,没有津贴,标准是一级医院顺产600元,剖腹产1800元,二级医院上浮15%,三级医院上浮30%。”工作人员说。另外,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报销待遇和生育第一胎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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