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听力筛查的普及,大部分宝宝在出院前都会进行听力的初步
筛查。在听力筛查的初筛中,有一小部分宝宝可能显示的结果是”未通过”。看到这样的结果,家长都会感到非常担忧,听力筛查未通过就是代表宝宝耳聋吗? 当宝宝筛查未通过时,家长接下去该怎么做呢?对于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了解听力筛查开始。 目前卫生部规定在2-7天内进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医院生产的宝宝,一般在出生后72小时就进行筛查,及时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如果新生儿听力筛查没有通过的话,出院前可以再做一次。还是没有通过的话要进行复筛,即在宝宝42天时到医院进行复查。我国使用的听力筛查仪器,主要有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的结果都以“通过”或“未通过”表示。 1. 耳声发射: 耳声发射是通常声波传入内耳的逆过程,即产生于耳蜗的声能经中耳结构再穿过鼓膜,进入耳蜗的外毛细胞,然后由外毛细胞反射出能量,在外耳道记录得到。耳声发射与内耳功能密切相关,任何损害耳蜗外毛细胞功能的因素使听力损害超过40dBHL时,都能导致耳声发射明显减弱或消失。耳声发射是一项无创伤性技术,操作简便,测试两耳仅需要10分钟,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常用TEOAE和DPOAE。 2. 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技术(AABR):通过专用测试探头实现的快速、无创的ABR检测方法。AABR 技术的出现和使用,目的在于与OAE技术联合应用于筛查工作,全面检查新生儿耳蜗、听神经传导通路、脑干的功能状态。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出现蜗后病变的比例较大。如果单纯使用OAE,可能会漏筛蜗后病变。因此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最好采用OAE和/或AABR联合进行听力筛查,以免漏筛.一般来说,当听力损失超过45dB时,AABR显示为"未通过". 虽然使用OAE和AABR进行听力筛查较为便捷,已经成为了目前各大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主要手段,但是 OAE或AABR的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新生儿期外耳道羊水、胎脂、胎性残积物滞留会使耳声发射的传人刺激声和传出反应信号衰减或消失,从而导致耳声发射引出信号的减弱或消失。 此外,筛查时间的确立也是影响假阳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过早进行听力筛查会导致假阳性增高。 2.新生儿中耳积液是影响0AE测试结果的主要干扰因素。中耳积液的患儿,无论耳蜗功能正常与否,其测试结果均可显示为异常。如果是由于新生儿中耳积液导致筛查未通过,随着中耳积液的吸收,3个月后听力诊断性检查时有的患儿听力可转变为正常。 3.筛查时小儿体动较多或烦躁。会出现假阳性,应该尽量避免。另外,如发现小儿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或喉鸣及呼吸音重等情形,建议先行治疗,等待症状好转后再进行复查,以免出现假阳性。如果小儿喉鸣及呼吸音较重,反复治疗效果不佳,又确实需要了解听力情况时,建议直接进行诊断性听力检查。 4.技术及操作等不规范。如耳塞未完全插入外耳道;耳塞的插头与导线之间断线;测试环境不符合标准等。 由此可见,新生的听力筛查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听力筛查未通过不能表示宝宝的听力一定有极重度的,不可逆的听力损失。当宝宝筛查未通过时,都应在3月龄内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失,以便实施干预。即复筛未通过的患儿都应在3月龄接受听力学和医学评估,确保在6月龄应由听力检测机构进行耳鼻咽喉科检查及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行为测听及其它相关检查,必要时并进行医学和影像学评估,做出诊断。 其中,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包括气导和骨导)是宝宝在不能配合主观行为测听的情况下,判断宝宝听力情况的一项重要检查,与其他检查项目一起可判断宝宝听力损失的程度和性质。1. 初步筛查过程( 初筛):即新生儿生后3-5天住院期间的听力筛查。
2. 第2次筛查过程( 复筛):即出生42天内的婴儿初筛没“通过”;或初筛“可疑”;甚至初筛已经“ 通过”,但属于听力损失高危儿如重症监护病房患儿,需要进行听力复筛。
未通过复筛的婴幼儿,都应在3月龄接受听力学和医学评估,确保在6月龄内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失,以便实施干预。即复筛未通过的患儿应由听力检测机构进行耳鼻咽喉科检查及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行为测听及其它相关检查,必要时并进行医学和影像学评估,做出诊断。
1. 初步筛查过程( 初筛):即新生儿生后3-5天住院期间的听力筛查。
2. 第2次筛查过程( 复筛):即出生42天内的婴儿初筛没“通过”;或初筛“可疑”;甚至初筛已经“ 通过”,但属于听力损失高危儿如重症监护病房患儿,需要进行听力复筛。
未通过复筛的婴幼儿,都应在3月龄接受听力学和医学评估,确保在6月龄内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失,以便实施干预。即复筛未通过的患儿应由听力检测机构进行耳鼻咽喉科检查及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行为测听及其它相关检查,必要时并进行医学和影像学评估,做出诊断。对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应根据可能发生的迟发性听力损失状况,制定个体化的听力再评估的时间和次数。对于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但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婴幼儿,至少3岁内每6个月进行1次听力随访,若可疑有听力损失,应及时进行听力学评估。
1. 测试时间:出生后3个月-6个月。
2. 测试环境要求:环境噪声低于30dB(A)的隔声屏蔽室
3. 客观听力检测项目包括:诊断性OAE,1 kHz声导抗测试,短声及短纯音ABR,AERP,ASSR和骨导ABR等。
4. 主观听力检测项目包括:小儿行为测听(BOA 、VRA 、PA 、PTA),言语检测及听觉-言语发育评估表
我家宝宝出生的时候听力测试不过关,第九天还是不行,三个月复查就没事了,有时候宝宝耳朵里有羊水就会影响听力,羊水吸收后就好了。具体什么情况建议你咨询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