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账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保管总账相符;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相符;分仓保管账与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
“三专”:专仓(罐)存储、专人保管、专账记载
“四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扩展资料:
“三专”:即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专仓储藏是管住管好储备粮的基础, 在一个仓内不准储备粮与非储备粮混存,储备粮仓要挂牌,用代号标明储粮性质。
专人管理是管住管好储备粮的关键,各国家粮食储备库要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国家储备粮油,既要管储备粮油库存数量准确,又要管库存粮油安全,保持在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之内。
专帐记帐是确保储备粮油在帐务上独立的重要条件,要按国家储备局规定建立专帐专卡。专卡一式五份,市、县、库保管员各掌握一份,一份挂在储备粮。
“三专”管理模式,即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政府、银行一起帮着村集体看住钱、花好钱,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能保值还能增值,确保农民利益不被侵害。专户存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征地补偿款设专用账户,征地补偿款由征地单位直接转入专储账户。对于村集体原有没使用的征地补偿费以及金融投资、对外拆借等资金,也要及时归入专储账户,确保“应纳尽纳”。
专账管理是指各村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专门的会计账簿,单列“征地补偿费”明细,用于核算其收支情况。每月,征地补偿费应纳入专储账户的金额、已纳入金额、支出项目和金额、未纳入账户金额以及占用项目等,都要进行汇总记录。同时,根据不同征地项目,对补偿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分开核算。
专款专用是指专储账户资金优先用于转非人员的安置补助,剩余的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以及公共事业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尤其不得用于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村集体想要动用这笔钱,必须经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同意,而且,专储账户不能开立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不能支取现金,只能按程序划转。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专储账户开户银行三方签订监管协议书,进行监管。
国家储备粮油“一符”“二专”“四落实”国家储备粮油“一符”、“三专”、“四落实”是我国粮食储备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当前粮油储备工作的根本任务。为推动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帐实相符。帐实相符是管住管好国家储备粮油的根本要求。凡有储备粮油的地方,都必须做到帐与实物相符,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帐相符,保管帐与仓内、专卡相符。
二、专仓储存。专仓储存是管住管好储备粮油的基础。在一个仓内不准储备粮与非储备粮混存。储备数量较少的,要集并到大库实行专仓储存。储存储备粮的仓必须是质量完好,能保证储粮在较长时间安全储存的仓库,而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储备粮仓外要挂牌,用代号标明储粮性质,“甲字”用“J”代表,“5O6”用“W”代表,国家专项储备粮用“ZZ”代表。牌子挂的部位、尺寸、横竖全省必须统一。
三、专人保管。专人保管是管住管好储备粮油的关键。各级粮食部门要有专门的机构、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国家储备粮油,既要管储备粮油库存数量准确,又要管库存粮油安全,经常保持在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之内。储备粮油保管人员,要定编、定岗、定责任、定奖惩。要选择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保粮经验的人员担任储备粮油的保管员。缺乏保粮经验的,必须经过培训,并经上一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保管员不得分配各种经营任务和利润指标,不得随意变动工作岗位,确需变动时,要报县(市)粮食局储备管理部门批准,同时还必须有严格的离任交接手续。
四、专帐记载。专帐记载是确保储备粮油在帐务上独立的重要条件。地(市)、县(市)、库(所、站)要逐级建立储备粮的专帐、专卡,对调进调出、轮换的粮食要准确、及时地在帐卡上反映出来。帐卡全国要规范,要按附件一、二的格式统一建立。省级粮食储备管理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台帐。专卡一式五份,市、县、库(所、站)、保管员各掌握一份,一份挂在储备粮油仓(囤、垛)、罐上,进行轮换或出库时,必须抽出旧卡,重新填新卡,同时上报市、县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各一份。
五、数量落实。数量落实是管住管好储备粮油起码的要求。国家储备粮油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物资,所有权、动用权在中央,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动用。各级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储备粮油出入库管理制度,国家储备粮油的出入库必须以国家粮食储备局签发的《国家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书》为准。各级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在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必须转引国家粮食储备局签发的出入库通知书字号。储粮单位接到有国粮局字号的出入库通知书,要立即组织力量按要求出入库。
应付紧急突发事件急需动用国家储备粮油时,凭国家粮食储备局机要电报出库,然后由国家粮食储备局补发《国家储备粮油出库通知书》。
没有国家粮食储备局签发的《国家储备粮油出库通知书》,不准出库。待其他手续要求办理国家储备粮油出库的,储粮单位和保管人员有权、有责任拒绝,并可越级报告。
接收、发运国家储备粮油的单位,应按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在第三联回单上,如实填写国家储备粮油出入库的品种、数量,通过机要通信渠道及时寄送省级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并汇总报国家粮食储备局,以便准确、及时掌握实际数量。
六、质量落实。质量是衡量国家储备粮油好坏的重要标志。国家储备粮油储存时间相对较长,因此收购入库作为储备的粮油:其质量要求必须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的新粮,油脂必须是二级以上的新油。入库前,粮仓要整理清洁,储存期间,要加强检查和监测,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坚持粮情检查制度,要注意害虫、粮食水分变化等情况,各项品质指标每半年至少要检测一次,要随时掌握储备粮油的质量变化情况。各级储备粮油管理部门和储粮单位,要结合收购、销售,有计划、有步骤地轮换储备粮油,使储备粮油的质量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七、品种落实。国家储备粮油的品种是按需要配置的,不得随意变更,必须严格按国家下达的计划落实。个别地区粮食品质接近储备粮油品质控制指标或储存时间接近保管期限,而本地区同品种粮油轮换有困难,确需兑换成其他品种的,须报经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后才可进行。
八、地点落实。国家储备粮油的布局是一个战略问题。储存地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地(市)间调整库点,要报经国家粮食储备局批准。储备数量较少的库点和低洼易涝地区存放的储备粮,要向国家粮食储备库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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