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本(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毒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本(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指鸦片、海洛因、甲基本(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冰毒——化学名称为甲基本,因其外观与冰极相似,故称之为“冰毒”。由于冰毒的刺激性强,持久力强,使用一次便会上瘾,因此被称为“毒品之王”。
2、大麻——大麻为桑科的一年生草本植物,雌雄分株,这种植物花枝的顶端,叶、种子及茎中含有一种树脂样物质,主要毒性成分为四氢大麻酚,具有致幻作用。
3、摇头丸——又称“甩头丸”、“快乐丸”。服用后会产生强烈的兴奋作用,听到音乐即摇头不止,可长达6-8小时,且引起幻觉和激动,易造成疯狂、狂喜、忘我的行为失控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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