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女员工对于产假是比较在意的,都想知道自己在生育之后会休息多少天,来看看四川产假规定2020?
一、四川产假规定2020
1、基础产假
目前四川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职的女员工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在产前的15天可以申请休假。如果在生产时候遇到难产,会增加15天的难产假。如果生育的为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的话增加15天的产假。如果是在怀孕不到四个月的时间流产,那么享受产假15天。如果是在怀孕四个月流产,享受产假42天。
2、额外产假
目前根据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增加60天的生育假,另外女职工也享受20太难的护理假。在生育假和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该按照正常工资和福利发放给员工。
二、四川产假可休203天
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目前四川省规定的如果是单胎生育,那么女性可享受的产假是98天到203天,最后休假的天数不一定都是203天,主要还是看公司的规定。目前根据基本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来看,女员工在生育之后可以享受法定的98太难产假。难产、多生育一个各增加15天还参加。如果怀孕遇到流产情况,四个月之前是15天产假,四个月之后是42天产假。
2、除此之外,四川省还规定了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60天生育假,男员工妻子生育,可以享受20天护理假。并且在休假期间,女员工和男员工视为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
3、根据国内的母婴保健法的相关条例,如果女员工是母乳喂养的话,那么增加一个月产假,也视为正常出勤。也就是基本的产假98天+其他有条件的产假15天+省内延长产假60天+母乳喂养假30天,一共是203天。
总结:
本文详细为大家介绍了四川产假规定2020,以及四川产假可休203天吗,相信大家对于本文都有了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分析:四川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要求,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
1、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2、给予其配偶20天护理假(陪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四川省最多可休158天。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其中,四川省在国家法定的基础上增加了6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58天。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