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加拿大的移民法规,如果申请人及随行人员的健康有以下情况,申请都将不被接受:
1.对公众健康有极大危害
移民局将考虑申请人是否有某些传染病,如开放性结核病、未经治疗梅毒亦或是与其他有传染病的人密切接触过;
2. 对公众安全有极大危害
移民局考虑的是申请人是否有暴力倾向或其他突然精神状况进而危害公众安全;
3. 对加拿大的医疗健康或社会服务系统造成严重负担
这里从两方面考虑:
1) 申请人的疾病是否会导致加拿大医疗系统延长排期,以至于增加加拿大人的医疗等待时间;
2) 针对申请人的疾病治疗开销将超过加拿大的医疗花费限额。
移民局对于超过花费限额的部分就视作对医疗系统造成严重负担,目前加拿大最新的医疗花费限额为5年102,585 加币(每年20,517加币)。在现实申请中,也是有一部分人因为“疾病对加拿大医疗系统造成严重负担”而被拒签。
大家都知道,办理各种澳洲签证都少不了体检这一关。一般而言,普通类别的签证体检要求会相对宽松一点,比如不一定要抽血化验。如果是申请PR(绿卡)或其他特殊签证时,以下列出的疾病都是会导致签证会受重大影响或被拒签的。肺结核
所有永久居民签证以及大部分临时性签证的申请人,如果16岁以上,均需进行X光检查,以确定是否患有肺结核。如果X光显示有肺结核者(结论为:有钙化点或钙化结节)需作进一步审查,以确定其是否为活性以及是否得到妥善治疗。
通常的结果有三种:
1. 经进一步检查确定为活性或者未经妥善治疗者,必须进行全面的治疗。
2. 对经过诊断确定为非活性或者经过妥善治疗者,在申请人签署定期进行检查的保证书后,移民局一般会予以放行。这一过程需要1个月的时间。
3. 被确认已完全痊愈。这一过程需要1个月的时间。
中国大陆被澳洲划为“肺结核”高发地区,所以所有X-Ray结论有钙化点或钙化结节的申请人的体检报告将被送到澳洲总部会审,会审的结果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要求做进一步其他的检查, 因为不会导致传染,大多数问题都不大,申请人不必为此过于担心。
乙型肝炎
对经诊断为乙型肝炎带菌者,只要不传染,移民局一般也不会拒绝其申请,而是参照肺结核病的做法,在申请人签署定期进行的保证书后予以放行。
AIDS
AIDS检查一般是通过抽血化验进行的,留学一般不进行抽血化验HIV。这里有一点,需要和大家重申,所有16岁以上的永久居民申请人必须做血液检查,以确定是否为AIDS患者。16岁以下的收养子女或有输血历史者亦需进行体检。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一项体检。
审理程序体检一般会在申请人所在国进行,并由移民局指定的医院负责检查。对大多数申请人而言,体检费时费钱,而且会对申请人及其家庭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移民局一般会在确认申请人首先符合其他的法律标准后,才要求体检。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在境内递交的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在递交申请前体检。除非收到体检结果,移民官不会批准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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