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答 如何看待程灵素之死 :程灵素死于中毒,更是死于爱情。
在金庸笔下,阿朱和程灵素最后都是死在爱人的怀中。但如果说阿朱之死是一种文学之痛,读者和萧峰一起痛不欲生。那么灵素之死,便是一种恨,只恨这世上胡斐从不知自己爱程灵素。
他知道自己爱袁紫衣,但他在程灵素活着时,永远不知他的感情,他的心中也同时爱着程灵素。虽然他认为是自己舍不得她孤身一人,与她金兰结义。但这何尝不是一种男人的爱的自私。胡斐没有选择果断放手,而是暧昧不明,其实是心有所系。只是彼时,另有一位俏佳人袁紫衣,他眼中便是故意看不到生得不美的程灵素了。
程灵素自小居住在药王谷,她冰雪聪敏,金庸写她生得不美,只说眼睛澄澈。她医术高明,擅毒,研制出一种剧毒七心海棠,最后为了所爱之人,自己却死于剧毒,成为了胡斐心中永远的思念和伤痛。
她是毒手药王无嗔大师的关门弟子,虽朴素相貌不够美艳,却如药草,似白芷杜若,一袭白衣出尘绝伦,一双明眸璨若星辰,清新脱俗,素静淡然。她特立独行,一言一笑,自有一股清雅风姿。
如果她从未遇见过胡斐,她将一辈子呆在药王谷,与药草做伴,悉心钻研医药,自在地过活。她可以逍遥悠然,心无牵绊。终日与百草为伴的她,识得百草,解得百毒,她却不知情为何物。当她爱上胡斐以后,爱情便改变了她的一生命运。
胡斐善良厚道,让程灵素一见倾心。程灵素喜欢胡斐,袁紫衣都看得出来,更何况胡斐本人。爱一个人,纵然嘴里不说,爱意也会自然流露出来。
可当胡斐接收到这份爱意后,接下来便是拉着程灵素做他的结拜义妹。然后,他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程灵素对他的所有付出。有时,真感觉胡斐很像个渣男,程灵素则是他的备胎,而且还是永远都不想扶正的备胎。
程灵素本可以凭着她的一手高超医术,活得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然而,为了胡斐,程灵素甘愿放弃药王谷的一切。她背上行囊,为他行走江湖,为他风餐露宿,她为他扰乱权贵的宴会,为了胡斐屡次让自己陷入险境。而胡斐,却始终钟情于袁紫衣。
胡斐中毒,她以命换命,用自己的生命换了胡斐的一条性命。她从不奢求他的爱,默默地深爱着胡斐。她种活了七心海棠,自己却中了这无药可解的情毒。
她死在心爱之人的怀里,无限感慨地说:“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知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
医生是不能舍命救他人的,但她会,她为自己所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况且胡斐之所以中剧毒也是为了救她,她为他而死也值了吧。
程灵素死了,胡斐活了。她临死时是安心的,纵然此生不能成为胡斐的妻子,相伴她一生,但却足以让他一辈子刻骨铭心了。她静静地在胡斐身边躺下,安然赴死。临死前,她还摆下一计,将前来寻仇的强敌逼走。
胡斐和她就这样并肩躺在地下,从上午挨到下午,又从下午挨到黄昏。他守着死去的人,沉默且哀伤。这个时候,他忘了袁紫衣,忘了父仇,忘了一切,他的心中只有她了,他也是爱过她的吧,虽然这是后知后觉!
然而,程灵素永远也不知道,在她离开多年以后,胡斐爱上了一个叫苗若兰的女子,只一眼他就爱上了。纵然她的父亲与他有着血海深仇。爱情啊,在这世间是最让人难以捉摸的东西,真的是让人无限感叹!
程灵素是金庸给我们的意外。
不漂亮是第一个意外;不漂亮的程灵素居然盖住了美貌袁紫衣的风头,这是第二个意外;这样的奇女子历尽磨难依然不能功德圆满,不得不死,这是第三个意外;从来单相思者都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厌之处,或是自怜自艾,或是纠缠不休,甚至因爱成恨。只有程灵素,虽然苦苦单恋,却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这是最大的意外。
程灵素的名字,来自《灵枢》《素问》两本医典,然而她不仅是杏林妙手,更是用毒专家。师父毒手药王曾经告诉她:无论对手如何大奸大恶,都始终要给他一个自新悔悟的机会。刀剑无眼,下毒可解,所以使毒伤人,却比兵刃相残多了一层慈悲。灵素是真正明白其中三昧的,所以,她用的毒虽然霸道厉害,心地却比寻常人柔软温和一百倍。
灵素本想在药王谷与世无争地过一辈子,虽然三个同门不时前来寻衅滋扰,却并不能搅乱灵素宁静的内心。然而,胡斐的出现,改变了灵素的命运,或者说,胡斐就是灵素逃不掉的宿命。
她为他所作的,比世上一切痴情女子所作的都多都好,可惜,他只要“兄妹相称”。每叫一次“大哥”,灵素的心就裂一道口子罢。聪明人比庸常人痛苦,因为她能够预先看到自己的将来。
她也并不是没有机会:跟胡斐朝夕相对,日夜共处,用些软语娇嗔,手段伎俩缠住他不算难。然而她是严肃和沉默的,谁也不知道,在那样瘦弱的身躯里,藏着又深又重的爱情;她也曾单独面对袁紫衣,一阵毒烟或者一颗药丸便能结果了情敌。然而她却不能让自己的爱人失去爱人,她怕他伤心。
善于用毒的她终于死于毒药。她告诉胡斐∶“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她一口口地将毒汁从胡斐身体里吮出,把自己的命一口口地送给他。灵素临死前是高兴的吧,她终于把她的爱连同生命统统倾诉给了他。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怖,命危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是圆性(袁紫衣)离开时念的偈子,但是我认为这是金庸赠给程灵素的。袁紫衣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子,是个“云空未必空”的讨厌尼姑。程灵素才是真正透彻了悟的人。她那流血的爱情,在呼吸停止的一刻,不再惴惴不安,不再患得患失,而成为纯粹无边的大光明。
人家说,女读者喜欢程灵素,是因为她不漂亮,不会让人嫉妒。其实程灵素是金庸笔下最光彩夺目的美女,因为她是寒冷江湖里的阵阵暖风。
程灵素是个真的有学同的女子,精通医经药经毒经,她的名字,本来就是从《灵柩》, 《素问》两本医学经典而来,她下毒的本领出神入化,医治中毒的人本领也出神入化,即使 处理苗人凤的眼睛这祥困难冒险的手木,也淡然自若,不可说不令人佩服。 然而就是她太本领了(黄蓉不算厉害,程灵素才算厉害),胡斐先生竟害怕她不怀好 意,乘机暗下毒手。但程灵素除了本领大之外,更有菩萨心肠,以德报怨,还花尽心血助人 和解。
她对胡斐情深一往,仁至义尽,但她愈好,胡斐就愈是敬她、怕她。对她内疚,就愈发 不能爱她,杜绝她爱他的意念,误会,竟逼她与他兄妹相称。
不过为了她长得不美貌可人。金庸的女主角甚少这祥不漂亮;程灵素身材瘦小如十四五 岁的幼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炮饭似的”,只有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不 像寻常村女。不美貌的人学问人品再好都是得不到所爱的人的欢心。程灵素救活小铁,布局 使师兄师姐和解,不负胡斐所托治好苗人凤,救胡斐脱险、为胡斐救马春花。在掌门大会上 大显身手;但为她自己,她只能眼睁睁看著胡斐爱上袁紫衣。对袁紫衣朝思暮想。最后,她 以自己的生命换回胡斐的生命,死前还做好一连串安排,纶他一个活下去的大好理由,好让 他不必以死相报。
程灵素应占金庸伤心女子榜的榜首,因为她机关算尽,但算来算去还是绝望。可能不是 金庸大男人主义,金庸不过是写出一般男性心理,起码他所熟悉的男性心理,但过也是够令 人遗憾的了。
不过,激动的都是代抱不平的旁观者,程灵素本人自始至终没有半句抱怨,更没有让失 意之情影晌她的行事宗旨。这部书卷首印鉴刻的“素情自处”,她当之无愧。
1、多喝水,水是性命之源,它对人体的影响可是无可替代的哦!天天喝八大杯水是一般人都要的,以便及时排除体内毒素。2、多吃水分多的水果,特别是炎天,紫外线照射可以加上黑色素的生成,每天最好吃4种以上水果和蔬菜。适当补充纤维素、维生素C和维生素E。
3、少摄入富含酪氨酸的食物。黑色素是由酪氨酸经酪氨酸酶的作用转化而来的。如果酪氨酸摄入少了,那么合成黑色素的基础物质也就少了,皮肤就可以变白了。所以应少吃富含酪氨酸的食物,如马铃薯、红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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