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对于那些有权、有关系、有钱的人来了,普通大夫自然还是按规定办事,可是科室的领导就不会了,能报销的报,不能报销的也能报,病人本人报销比例少的,换家里面老人报销比例多的本本,也是常有的事。这些人根本就不在乎那点钱,可还是会让国家给付费。镶牙本来不是在报销范围内的,可是有领导的关系就可以换成可以报销的项目。当我们普通科室人员有质疑时,就会说:“这是谁谁家亲戚或者是我一熟人,不会有问题的。”
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1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区的5家医院,发现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还是遭遇到尴尬。(3月2日《华商报》)对这项规定,在引来大多数叫好声的同时,也引起一些年轻人的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来看病的都不舒服,谁也不愿意排队等待,如果老年人都来插队,对他人来说不公平,而且如果老年人都涌到队伍最前面也会造成混乱。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老年人看病优先的问题?
首先,老年人看病优先有一定的道理。这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陕西省的地方法规是把“优先”的规定具体化了,是符合上位法的规定的。但是,地方法规又把法律规定的“70周岁以上”改成了“65周岁以上”,这是可以的,但应给出理由。
而从实际情况看,优待老年人看病也是有必要的。一方面,老年人年老体衰,往往经不起长时间的排队等待;另一方面,老年人看病往往需要家人陪同,牵扯的人力也较多。
但是,应该看到,法规只是说明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至于在操作层面如何落实,却没有具体规定,而一些医院的做法,确实可能引发矛盾。
所以,如何让老人看病优先,医院的操作要注意合理性,要求老人自己去插队,显然是把责任推给了老年人了,很容易引发矛盾。比较好的办法是,开设老人看病的专用窗口。当然,这个窗口并不是只针对老年人,而要和日常可以优先的儿童、残疾人、老干部、军人等合并起来,成为一个共用的优待对象的服务窗口。
因为我也是老年人,所以我还想说,法规认为老年人就医一律优待,其实是一种过度保护。应该说,即使是老年人看病,也应该根据老年人的体质和病情缓急决定是否应优先。年龄不是优待的唯一依据,老年人时间充裕,年轻人时间更宝贵。但法律不可能这么细,而且也存在一个操作问题。所以,尽管法规有了规定,作为老年人如果病情不是很急,最好能按照规则排队。
这样的做法,有点和老人乘公交一样,老年人不要逼着年轻人让座,而要体谅为工作辛苦的孩子们。看病也是这个理啊。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些地方法规是把“优先”的规定具体化了,是符合上位法的规定的。但是,地方法规又把法律规定的“70周岁以上”改成了“65周岁以上”,这是可以的,但应给出理由。而从实际情况看,优待老年人看病也是有必要的。一方面,老年人年老体衰,往往经不起长时间的排队等待;另一方面,老年人看病往往需要家人陪同,牵扯的人力也较多。
但是,应该看到,法规只是说明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至于在操作层面如何落实,却没有具体规定,同样,成都华西医院看病对80岁以上老人还没有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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