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尿毒症晚期,一般肌酐代谢障碍达不到清除的情况下就需要透析来治疗了。
指导意见:
透析治疗的费用一次大概300到500,每周一到两次,正常的功能维持,也有些人是可以活10到20年的。 坚持按时按量透析的话,理论上20年也是可能的。但其并发症如感染等对患者非常危险,往往是主要死亡原因。要注意护理。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017年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
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
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
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
另外,云南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
2015年,云南省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
云南省参保人员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1.云南省住院报销待遇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
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60030070%
二级医院40020080%
一级医院20010090%
异地就医60030050%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
●2.云南省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3.云南省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
●4.云南省生育费用补助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5.云南省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
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
云南省医保报销办理须知
●1.本地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填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云南省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云南省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
●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云南省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云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
●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
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
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
0~5万元(含)50%
5万元~10万元(含)60%
10万元~30万元(含)70%
30万元(不含)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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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医学术语透析(dialysis):通过小分子经过半透膜扩散到水(或缓冲液)的原理,将小分子与生物大分子分开的一种分离纯化技术。透析 dialysis
使体液内的成分(溶质或水分)通过半透膜排出体外的治疗方法。常用于急性或慢性肾功能衰竭、药物或其他毒物在体内蓄积的情况。常用的透析法有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 。
血液透析疗法 将患者的血液和透析液同时引进透析器(两者的流动方向相反),利用透析器(人工肾)的半透膜,将血中蓄积的过多毒素和过多的水分清出体外,并补充碱基以纠正酸中毒,调整电解质紊乱,替代肾脏的排泄功能。
血液透析器俗称人工肾,有空心纤维型、盘管型及平板型3种 。最常用的是空心纤维型 ,由1~1.5万根空心纤维组成,空心纤维的壁即透析膜,具半透膜性质。血液透析时血液流入每根空心纤维内,而透析液在每根空心纤维外流过 ,血液的流动方向与透析液流动方向相反,通过半透膜原理清除毒物,通过超滤及渗透清除水分。
血液透析的适应症包括:①急性肾功能衰竭。②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③慢性肾功能衰竭。④肾移植前的肾功能衰竭或移植后排异反应使移植肾无功能者。⑤其他疾病(肝功能衰竭、精神分裂症、牛皮癣等)。
血液透析的相对禁忌症包括:①病情极危重、低血压 、休克者。②严重感染败血症者。③严重心肌功能不全或冠心病者。④大手术后3日内者。⑤严重出血倾向 、脑出血及严重贫血者。⑥精神病不合作者。⑦恶性肿瘤患者。
一般患者需每周血液透析3次,每次4~5小时 。应尽早开始透析以利纠正由于毒素蓄积过多导致的不可逆性脏器损伤及机体的代谢紊乱,当肌酐清除率下降为10~12mL/min时即应开始透析。15~60岁患者透析效果好且安全,但由于透析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新透析设备的不断出现,70岁以上的患者亦可获得好疗效。
为保证透析患者的生存质量 ,提高康复率 ,血透患者应保证每日摄入蛋白质 1.0~1.2克/千克及146.3千焦/千克,同时应摄入足够的水溶性维生素及微量元素以补充透析丢失量。透析患者的5年存活率各国报道不一,约为50%~80%,10年存活率超过50%者亦有报道。
腹膜透析疗法 腹膜透析是利用腹膜作半透膜 ,通过腹透管向腹腔注入腹透液,通过弥散原理清除毒素,纠正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通过渗透原理(向腹透液内加葡萄糖以提高腹透液的渗透压)以达到超滤脱水,替代肾脏的排泄功能。
腹膜透析的设备较血液透析简单,可在床边操作,又可避免体液平衡的突然变化。
腹膜透析分为持续性非卧床式腹膜透析(CAPD,患者可随身携带设备自由活动)、持续性循环式腹膜透析(CCPD ,优点同CAPD,夜间依靠腹壁透析机进行透析,白天仍可工作)及间歇性腹膜透析(用于急性患者)。一般每日应进行4~6次腹透,每次灌入2000mL腹透液。腹膜透析无需依赖机器 ,操作简便,无需特殊培训人员,故价格低廉,在基层医疗单位均可开展。虽然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的适应症相同,但各有利弊,不能互相取代,故应根据患者的原发病因、病情及医疗、经济条件作适当选择,使患者得到最大效益。下述情况应优先考虑腹膜透析:①高龄、心血管系统功能差者。②建立血液透析血管通路困难者。③出血倾向严重不能作血液透析全身肝素化者。④糖尿病肾病尿毒症者,将胰岛素加入腹腔,可使血糖控制较好。下述情况为腹膜透析的禁忌症 :①腹部大手术后3日内 。②腹膜有粘连或有肠梗阻者 。③腹壁有感染无法殖入腹透管者。④腹腔肿瘤、肠瘘、膈疝等 。
无菌操作不严格可引起腹膜炎,反复发作腹膜炎可使腹壁的透析面积减少,透析疗效减退。此外由于腹膜上的膜孔大于血透器膜上的孔径,故营养物质从腹透液的丢失较血透时严重。故严格的无菌操作以及足够的营养是腹膜透析成功的保证。腹膜透析的存活率第1、2、3、4、5年分别为90%、80%、70% 、65%及46% ,约每年递减10% 。世界上有报道已存活20年者。 [编辑本段]透析是否可以暂停有些正在做透析的患者,总是会问到关于透析是否可以暂停的问题。
这要看患者本身的病情,要知道血液透析器俗称人工肾,它仅是代替了没有功能的肾脏,来保证人体代谢的运作,它不具备康复肾脏的疗效。对于尿毒症终末期的患者而言,只能用肾脏替代 [编辑本段]血液透析是否会导致低血压血液透析是不是一种安全的治疗方法呢?长期血液透析会对身体有影响吗?是否会导致低血压?
血液透析器俗称人工肾,它仅是代替了没有功能的肾脏,来保证人体代谢的运作,它不具备康复肾脏的疗效。
它是治疗肾脏病终末期的一种治疗方法,长期的血液透析会引发一些并发症,低血压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在透析过程中发生的比较多,几乎所有的患者都在长期规律的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发生过至少一次,发病率在25%-40%。
透析过程中会引发低血压最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两次透析间体重增加太多、透析时脱水速率太快。透析前使用降血压药物、糖尿病自主神经病变、心脏功能异常和对透析器材过敏等都是引发并发症低血压的原因。
要避免这种并发症,需要控制饮食,摄入的水分要适量。
性治疗——透析和移植。透析疗法需要长期进行,不能中断。否则可能导致原来的疗效功亏一篑,甚至威胁生命。
颈椎 腰椎不能做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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