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在都提倡和孩子做朋友、正面管教,但父母小时候也好,现在的孩子也罢,几乎都难逃犯错被揍的“魔咒”。
其实,当孩子犯比较大的原则性错误或屡教不改时,适当打几下也是没关系的。但要记得 跟孩子说明自己这样做的原因,并跟他强调自己还是爱他的。
不过采取“棍棒教育”也是有学问的,打孩子要有度,否则给孩子造成伤害就得不偿失了。
小云最近工作压力比较大,儿子在幼儿园的表现又不理想,被老师告知总欺负其他同学。
情绪本来就有些低落了,结果晚上吃饭的时候儿子又开始挑食,把小云特地做的胡萝卜全部挑出来扔在桌子上。
说了几句儿子不听,仍然嘟囔着不喜欢吃胡萝卜,饭桌上丈夫又盯着电视不管事,小云脾气上来一下没忍住,随手就打了儿子几下。
谁知刚才还嚷嚷着不吃胡萝卜的孩子,突然晕倒在地上。小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下手是不是太重了?吓得赶紧叫上丈夫,把孩子送去医院。
检查后,医生表示孩子的耳膜有一定程度的破损, 可能会对听力有影响。 接下来又不免嘟囔了几句:“对待这么小的孩子,下手怎么能不分轻重呢?脸和头可不是随便打的。”
小云刚才的火爆情绪一下就熄灭了,焦虑和悔恨取而代之,直接在医院走廊哭出了声。
1)屁股
大部分家长都觉得孩子屁股肉多,打几下没关系,也不会太疼。因而脾气上来时,下意识就会把孩子翻过来打几下。
事实上, 臀部的神经分布是非常稠密的 ,强烈的外力刺激可能使其受损。轻则让孩子疼上好几天,重则甚至引发智力发育迟缓的问题。
2)耳朵
拧耳朵也是家长惩罚孩子的一种常用方式,表面看起来好像很“文明”,也不会对孩子造成多大伤害,其实恰恰相反。
宝宝的耳朵十分脆弱,如果用力不当,可能造成内部骨膜损伤、损害听力,甚至引发中耳炎等疾病。
3)后脑勺
众所周知,“打人不打头”。头部是人体神经分布最为密集的部位,随便打可能会出事的。
尤其是后脑勺,若力度过大, 还可能危及生命。 有的家长会说实在是管不过来孩子,太调皮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这也打不得,那也打不得,怎么惩罚才能让他长记性呢?
事实上,除了暴力之外,家长其实还有别的选择。
1)罚站
对调皮捣蛋的孩子来说,这种方式还是比较合适的。
美国流行的Time Out与罚站就有类似之处,由于隔绝了有趣的环境,宝宝能好好反思自己的错误。又由于行为被限制,会让他们感觉到不愉快, 因而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惩罚作用。
而且,这种方式能让父母和孩子都冷静下来,不至于因不理智把事情越闹越大。
2)打手板
相对来说,这种方式的风险程度要小一些。80、 90后应该也会有做错事被打手板的经历,父母也可以适当借鉴。
当然,力度上还是要有一定把握的,用力过大也不好。
总的来说, 教育孩子十分考验父母的智慧。 有耐心、愿意花心思的父母,即便不用暴力的惩罚方式,也能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大部分父母,仍然会在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情况下打孩子几下。
初衷都是好的,为了防止孩子太淘气,让他长记性,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及力度大小。否则,真出现意外情况,后悔也为时已晚。
如果一个上幼儿园的小朋友在正常情况下突然不愿意去幼儿园,请家长们能够引起一定的重视,务必要问清楚孩子为什么不愿去幼儿园。现实生活中这种老师虐待儿童的事例不在少数,请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
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上看到“某某幼儿园的老师以什么样的方式伤害孩子”这样的事件,看着视频我们会在心里咒骂那位丧尽天良的老师。可为什么这样的事件会不断的出现?这才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探讨的问题。
我们看到的只是事件的结果,它的本质和过程往往被人们所遗忘。在孩子不愿意去学校的时候,我们问清楚原因,身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我们首要要做的就是,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他们不敢说,我们就要想办法让他说,比如说答应他们说了原因,就可以不用去幼儿园等等,利用他们的心理慢慢的引诱他们将事情的真相说出来,再去处理。
相信孩子说的每一句话,不要把他们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他们说不定比你都清楚,之所以他们不愿意说,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说了家长也不会相信。
仔细的观察孩子在生活中小细节,比如说睡觉安不安稳,会不会对某一件事特别恐惧和紧张,检查孩子身上有没有一些不该出现的痕迹。发现不确定的情况,及时询问校方情况并要求其配合调查。
尝试着站在他们的角度为他们想问题,是所有做家长应该做到的。你的孩子应该由你本人来守护,他们受到伤害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把孩子当成朋友来看,让他们在健康愉快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暴行为造成受害者轻微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家暴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受害者轻伤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刑,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受害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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