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情而设立,便于管理。
自治区自.治区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区的设置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目前,中.国共计有5个自.治区。这种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被称之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民.族团结的基石。
直辖市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
成.立直辖市需具备以下条件:
明显的区位,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 生态环境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全市常住人口不得少于600万.人。
是所在区域内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科创,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环境发展最好的城市。
是所在区域内配置资源 信息网络精神中枢。
尽量少调整行政区划。
地区生产总值不少于7668亿.元。
人均生产总值不少于10万元。
可以是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调整而成,但绝对不能是省会城市。
需要有由快速公交 定制公交 地铁 轻轨 高铁 城铁 有轨电车 无轨电车 空铁 磁悬浮 智轨 航空 海运 长途汽车组成的发达交通网络。
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综合实力最强的可持续发展的塔尖城市。
地区产业集群,物流枢纽,人文凝聚。
拥有国际化企业总.部至少十家。
拥有上市的交通 公交企业总.部至少两家。
拥有至少三家高度发达的电子政务 创新 创业 创意平台。
拥有至少三家实验基.地。
至少得拥有二个自贸试验区。
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除此外,中.国内地也有经国.务.院审批的卧龙特别行政区。
行政区划的划分是按一定的原则性进行的,是按着民族居住的集聚和分散来确定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的,在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设立自治的行政区划,在各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设立普通行政区划。所以才有同是一级区划却有自治区和省的不同称谓。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4.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这就为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有很大的优越性。
1.有助于把国家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权利。
2.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做到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从而有利于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3.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4.有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含义及特点
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物。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一项政治制度,也是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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