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斗、斛均为容量单位,
旧时,十升等于一斗,十斗即一百升,等于一斛。
石,读音dan,作为计量单位,有两个用法:
1.容量单位。10斗为1石。
2.重量单位。在汉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汉书·律历志上》
作为容量单位,1石是现在的多少斤?石主要用来计量粮食,稻谷、粟等等。一石多少斤,有个比重问题。
以下摘自《关于古代粮食钟亩、石的问题》
“古代常用容量单位由小到大有升、斗、斛(石)、钟,通常学者们认为斛和石相通,自秦汉开始它们之间都是十进制。...
...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_秦汉经济史(上)》也认定: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汉代1石为20000毫升,1斗为2000毫升,即秦汉时期1斗禾重2.7斤,这也是以实物测量所得数据。...”
宋代1市斤是640克。宋代1石合92.5宋斤(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三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因此一石大米就有 59200克,即59.2公斤。
中国古代计量方法极为精确,且为十进位制。即:一斗为十升,每升约重1.5公斤;一升为十合,每合重150克;一合为十勺,每勺重15克;一勺为十抄,每抄重1.5克;一抄为十作,每作重0.15克;一作为十厘,仅重0.015克(约一粒米)。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