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归属权

未婚生子归属权,第1张

未婚生子孩子归谁不要想当然 未婚生子孩子归谁

非婚生子女因人而异。

非婚生子女,一般是2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会判给女方。除非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优越,明显优于女方,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而且女方明显不适合带孩子,比如生病,经济条件不好等等。所以非婚生子女是因人而异的。

### 未婚生子孩子归谁的依据

1。同居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2。原则上应该由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来抚养非婚生子女。

3。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4。无赡养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 未婚生子孩子归属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意见》第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同居案件时,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应当一并解决。分割具体财产时,应当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适当分割。”

第 9条规定: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所生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决定。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应由父母抚养,如果父母条件好,也可以由父母抚养。如果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征求他/她的意见。如果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给另一人抚养,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十条规定,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作为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共同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可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财产,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执行民事政策和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十一条规定: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因共同生产生活而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解除同居关系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的同居关系是《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婚生子合法吗

非婚生子女违法,但享有同等权利。

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比婚生子女要少,即使他们拥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在过去的中国、英国、美国等地,非婚生子女往往被视为耻辱。未婚母亲经常被强迫或劝说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益,非婚生子女也有继承权。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法律地位是一样的。 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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