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胎一小时;再多一个宝宝和一个小时。
北京女职工生育后,上班时享受哺乳假,一般为1小时。也就是女员工可以晚一个小时或者早一个小时上班。但是,还有其他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哺乳时间每天增加1小时。
2。如果宝宝满1岁后特别虚弱,哺乳期可以适当延长;(没有明确的延长时间)
3。如果宝宝满1周岁后是夏季,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2个月。
哺乳假工资及放假时间
休一年哺乳假(婴儿出生一年后计算)。每天可以享受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成一个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夜间工作一小时(哺乳假包括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正在抚养一周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单胎每次哺乳时间为30分钟。也可以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生育二胎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加倍计算。哺乳时间和途中往返时间要从劳动定额中扣除,工资照常发放。
2。宝宝满一周岁后,诊断为体弱,哺乳期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为更年期综合征的女职工,症状较重的,每月可给予1-2天休假。
4。女教师产假在寒暑假期间,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教委〔1992〕8号)。
5。合同期未满时,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6。男女双方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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