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需要提前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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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需要提前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2月21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正式通过,本市“单独二孩”政策开始进入实施阶段。赋予家庭生育二孩的权利,涉及到一系列综合配套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对女职工劳动权的保护。

生二孩不享受奖金产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育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并规定了独生子女家庭相应的奖励。然而,产假奖励和一些福利待遇是针对新生夫妇或独生子女家庭的。所以生二孩不能享受奖励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到,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在此基础上,对晚育的夫妻,或者符合生育二胎条件但不再生育的,还规定了奖励性产假。

比如北京市的规定,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30天奖励假。不停止休奖励假的,按照女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包括依法收养)不再生育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年。同时规定晚育是指年满24周岁的已婚妇女初育,即晚育的奖励产假是针对初育妇女的。再生育的,不享受晚育奖励产假。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生育二孩的女职工30天产假就更好了,但决定权在单位。

违法生育不能享受相关福利

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并不意味着我们国家不会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生育二孩需要满足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求,依法取得再生育服务证后,才算计划生育。女性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生育的,属于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将直接导致其无法享受相关产假待遇。

比如北京市的规定,职工违法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医疗费自理,产假期间停发其工资福利;三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或晋升职务,取消一级调动。农村居民在给予农村福利时,应当给予适当限制;被任命为干部的,予以辞退。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住院费用和医疗费用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和产假,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终止该证享受的一切待遇,退回已享受的奖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是其他员工,他们单位可能会给予纪律处分,他们是农民。

虽然各地的具体处理办法不同,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产假待遇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不能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非法生育的女职工,孕期身体不适,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可以按病假处理。

单位违法生育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如前所述,违法生育(包括违法生育二孩)的女职工不能享受相关生育医疗保险和产假待遇。所以有人认为,对于违法生育的女职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这就把不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等同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权益的调整和保护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我国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涉及劳动关系的调整。因此,单位能否与违法生育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但不包括女职工违法生育的情形。法律对怀孕女职工的辞退保护,并没有具体区分怀孕的原因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单位以女职工违法生育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但单位与女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禁止违法生育的,或者单位因女职工违法生育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单位可以女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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