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女性容易患皮肤病。轻者可引起患者瘙痒,重者可导致婴儿死产。因此,我们绝不能低估他们。一旦发现自己患有皮肤病,应立即去医院检查治疗,切不可盲目治。总的来说,孕妇应该定期去医院做体检,这样不仅有利于自身健康,也有利于胎儿的健康。
一般来说,引起死胎的皮肤病有以下几种。
妊娠痒疹-怀孕3-4个月
皮损散在全身多数结节或丘疹,伴有剧烈瘙痒,尤其是夜间。抓挠后常出现脱皮、结痂等继发性改变。一般产后3周内消退,留下暂时性色素沉着。但是下一次怀孕还是会再发生。如果皮疹严重,可能会出现死胎。
妊娠疱疹-3-6个月
开始有全身不适、发热、皮肤瘙痒等症状。数日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损害,常成群聚集,排列成环状。破后结痂,愈合后色素沉着。怀孕期间,病情往往反复减轻或加重。有时伴有蛋白尿和血尿。一般在分娩前后皮疹开始消退,有时直到月经再次来了才痊愈。这种疾病一般对母亲没有危险,但死产、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达50%。
疱疹性脓疱病-妊娠期和产褥期的孕妇
是一种罕见的急性危重皮肤病,常突发。开始时红斑上出现成群的脓疱,后来脓疱相继出现,常呈环状排列。脓疱干涸后结痂,但其边缘可能出现新的脓疱。在严重的情况下,它们会扩散到全身。患者出现全身症状,如寒战、发热、谵妄、呕吐、腹泻和蛋白尿。血钙含量趋于降低。孕妇经常流产,死胎或婴儿出生几天后死亡。而治愈的人,在下次怀孕时也容易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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