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到淄博办最好,但你已经办了迁移手续,就准备在东营办吧:东营计生办不接收,你可以向东营计生办所属的政府或上一级计生办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东营计生办行政不作为。
3、怕影响评先而不接收,这工作人员如此直言不讳,确实够有水平的,呵呵。建议你:再次带 迁移手续找东营计生办,可以找公证处人的为你作证,也可以自己暗中录下东营计生办人员的话作为证据,然后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4、呵呵,不客气地说,你还是没有将山东的计生规定看仔细,起码,没有“山东省计划生育法”,有的只是《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当地计生办就是你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XX县计生委;
镇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简称XX镇计生办;
乡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乡计划生育指导所,简称XX乡计生所;
他们都是国家计生部门的正式单位,可以在辖区内办理相关业务。
扩展资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具体程序是:
1、本人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4、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和确认;
5、市、省、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特别扶助金。特别扶助对象再生育、再收养子女或伤病残的子女康复后,中止领取特别扶助金。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的农村对象,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生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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