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巧下跪痛哭请求轻判。昨日(9月2日),无资质的“阳光乐园”幼儿园园长王荣花及老师李彦巧分别因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和3年。李彦巧听判后当场瘫软、昏厥,所幸无大碍。今年1月17日下午,位于朝阳区东坝乡的“阳光乐园”幼儿园着火,一名2岁女童不幸被烧身亡。
昨日(9月2日,下同),无资质的“阳光乐园”幼儿园园长王荣花及老师李彦巧分别因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年和3年。李彦巧听判后当场昏厥,但无大碍。
幼儿园存隐患未整改
公诉机关指控,1月17日午饭后,位于北京朝阳区东坝乡的“阳光乐园”幼儿园的孩子们进入午睡,老师李彦巧出去买菜。下午1时,两个小朋友在屋内玩电暖器时,电暖器倒地,并引燃一床棉被。火灾中,两岁的小薇(化名)被烧身亡。
检方查实,该幼儿园属于无照经营,此前因存在消防隐患,被多次告知整改,但园长王荣花一直未整改,最终导致火灾发生。检方认为应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追究王荣花和李彦巧的刑事责任。
此前的庭审中,王荣花承认曾被告知幼儿园有安全隐患,但自己只是将外露电线包上了。
李彦巧称,事发时,因紧张,没有数清孩子数,等发现未见小薇想去救时,又担心别的孩子无人看护出危险而放弃。“如果当时有人能帮我看孩子,我会不顾一切去救人。”
王荣花和李彦巧都自愿认罪。王荣花还向法庭递交了1070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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