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份养母出示的泛黄的收养协议,生父母方另有说法。
说起18年来与思思的点点滴滴,彭女士几次伤心落泪。
养女十八载竟成一场空
母女关系已断绝
索收养补偿败诉
现与养女难联系
18年前,彭女士收养不满1周岁的女婴思思(化名),独力将其抚养成人。女儿进入青春期后,几次被学校开除,母女间的隔阂加深。母亲身心俱疲,女儿也倍感压抑,她在两年前写给妈妈的信中说:“原谅我令您何其伤心,恳求您不要再多加操心。”
女儿长大成人后独自在外租房居住,加上养女亲生父母的意外介入,彭女士一时狠心,决定“快刀斩乱麻”,解除养母女关系。两次诉讼后,63岁的彭女士却疑惑了:养母女关系虽然解除,然而自己要求补偿6万元的请求却被驳回。
文:记者石善伟图:记者杨勤
养母说:
生父母违背协议
致养女日渐疏远
事情要从19年前说起。1991年,梁先生住在盘福路,靠修车档维持生计,家里已有一个女儿。妻子再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婴,缴纳了超生罚款后,家境困难无力抚养。此时,彭女士在附近开档卖服装,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此事,有意收养。
彭女士说,梁家找过她几次,她见这对女婴可怜,便同意收养孖女中稍年长的一个。1992年4月3日,梁家将不满1周岁的大孖女婴交给她,拿到1000元营养费。两家签下收养协议书,并按了手印。
离婚后省吃俭用供女读书
彭女士夫妻为养女改名换姓,叫做思思。1994年,因为生活原因,彭女士与丈夫离婚,她还特意询问女儿生父梁先生,看他希望将思思交给谁抚养,对方写下意愿,“将亲生女儿交给彭女士抚养,不能将她转送别人。”
1998年5月10日,彭女士和前夫与广州市儿童福利院签订经公证的《家庭助养协议书》,正式成为思思的法定监护人。这几份协议,彭女士保存至今。
彭女士回忆,与前夫离婚后,她经营的服装店也关闭了,自己和女儿相依为命,靠积蓄生活,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思思上课成绩一般,为了不落下功课,彭女士省吃俭用,却坚持花钱给女儿请家教。
思思初中毕业后,入读一所旅游职校。彭女士认为,女儿此后结交了一个混混做男友,没有一点学生的样子,后来发展到彻夜上网、K歌、和男友同居。因多次旷课,女儿被学校取消考试资格。后来换了一所学校就读,女儿仍被校方开除。
女儿或暗中见生父母
今年初,彭女士找到梁先生的亲戚,希望对方出面说情,让学校同意思思复学。她怀疑,梁家人和思思联系上之后,暗中安排思思和生父母见过面。一次,母女争吵后思思摔门而出,彭女士下楼追到路上。她看到女儿拨电话,很快梁先生出现,劝架之后,把思思接回了自己家。
在彭女士提供的当初《收养协议书》上,有一条写明“大孖成年后,生育方及家属均不得借故与其见面相认,以免造成心理影响和收养方的心理压力”,另一条是“供养教育方式、将来前途及一切之事,生育方无权干预”。彭女士怀疑思思生父母违背协议,并在日后教唆女儿,使女儿一步步和自己疏远。
今年初,中断学业的思思获得了一份工作,每月有两三千元收入。“思思长得很漂亮,听说在单位有很多男孩子追她。”打听到思思在单位适应得不错,彭女士心里也觉得很安慰,“希望她有了工作,变得懂事,不再那么叛逆。”
女儿说:
“我只有一个家”
彭女士留着思思的一个手机号码,昨天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或者无人接听,或者被摁掉。在彭女士家中,有着思思两年前给她的一封信:“我会回家,因为我只有一个家。给我一些时间好吗?我真的需要静一下。这年发生好多好多事,毕竟不是一时三刻可以接受的、解决的。我真的很需要时间,妈,您可以明白吗?”
生父说:
她应该奉养养母
昨天下午,记者在东风西路家中找到梁先生,提起这段往事,62岁的老人还是难以释怀。他首先指出,彭女士提供的《收养协议书》有造假之嫌,当初协议中有一条:“女儿15岁后,选择和养父母还是生父母一起生活,由女儿自主决定。”这一份协议书中却无此记录。
“她是不太听话,可她养母的教育方式也不对,从小娇生惯养,长大了又随便打骂,好几次都不让孩子进屋睡觉,哪有这样当妈的?”梁先生说,因为教育方式不同,思思的孪生妹妹性格温顺,没事不喜欢出门,和姐姐差别极大。思思曾逃到生父母家“避难”,还是生父把女儿又送回了养母家,女儿被学校开除,也和养母到学校哭闹有关。
“我们跟思思说,养母出钱供你读书,等你工作了,每月从工资里拿出一些钱奉养老人,也是应该的。”梁先生说,女儿和养母脱离关系后,没有住到他这,半年来也没有联系。
养母两告养女
先胜诉后败诉
1
诉求:解除养母女关系
判决:支持
思思找到工作后,彭女士和思思母女俩的关系却没有改善,思思工作后在外租房,母女俩极少见面,而且思思也拒接养母的电话。在身边人的劝说下,彭女士决定“快刀斩乱麻”,向法院起诉,和思思解除养母女关系。
越秀法院今年1月作出判决,在共同生活中,原告和被告因教育问题产生矛盾,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书面答辩,可见被告已没有继续维持养母女关系的意思表示,法院支持收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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