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在5个月之内可以报销。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提供的材料进行报销。
待遇申领职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顺产,难产: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难产的须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
流产: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男配偶假期工资、《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扩展资料: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险是保护妇女的一种险种,就是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国家和社会就会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并且生育完成后可重新返回单位工作,单位不可以生育为借口解雇员工。
女性工作者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种种费用,如药费,住院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报销生育险医疗费 医院难以即时结算 人民网
要满足三大条件,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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