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可能出现间质性肺炎(<0.1%),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
2、由于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0.1%),故应仔细问诊,用药后要密切观察。
3、由于可能出现伴AST(GOT),ALT(GPT)值升高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出现机率未知),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果发生这类状况应采取适当的处置。
4、由于可能引发或加重糖尿病症状(出现机率未知),如果发生这类状况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绝经前乳腺癌由于雌激素降低作用而出现的更年期综合征样的精神抑郁状态(0.1~<5%)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
扩展资料:
与治疗适应症相关的注意事项:
在用于治疗子宫肌瘤时,应注意使用本品治疗子宫肌瘤并非根治疗法。因此,原则上该药应作为手术患者前的保守疗法和绝经前的保守治疗。
在使用本药的初期,未能观察到对下腹痛及腰痛有作用时,应考虑适当的对症疗法。在用于治疗绝经前乳腺癌时,当开始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应当检查激素受体表达的缺失/存在情况。
如果确定激素受体不表达,就不能使用本品。
参考资料:醋酸亮丙瑞林微球_百度百科
对本药成份、合成的LH-RH或LH-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有性质不明的、异常的阴道出血者[有可能为恶性疾病]禁用 。
皮下注射部位选上臂部、腹部、臀部,注射后不得揉搓注射部位。 首次用药初期,由于高活性LH-RH衍生物对垂体-性腺系统的刺激作用,使血清睾丸素浓度上升,可见骨性疼痛暂时加重,尿储留或脊髓压迫症状,应对症处理。已存在由脊髓压迫或尿储留引起的肾功能障碍者或者是有重新发作可能性的患者及高龄者慎用。
治疗时一定要确认患者未妊娠,且于月经周期的1-5天开始给药,在治疗期内应采用非激素性方法避孕。给药时应留心与类似疾患(恶性肿瘤等)鉴别,如给药过程中肿瘤增大,临床症状未见改善时应中止给药。由于雌激素降低可引起骨质的损失,故需长期给药或再次给药时,应尽可能检查骨密度,慎重用药。
对含有明胶的药物或含有明胶的食物有过敏史者,例如休克、过敏性症状(荨麻疹、呼吸困难、口唇浮肿、喉头水肿等)应慎重用药;已有因使用本品引起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的报告。
【孕妇及哺乳用药】孕妇以及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妇女不应给予醋酸亮丙瑞林。
【儿童用药】醋酸亮丙瑞林对早产儿,新生儿和乳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规格】 微囊注射剂:3.75mg注射液:5mg(1ml), 10mg。
产品用途
多肽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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