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肺炎的诊断成立,评价病情的严重程度对于决定在门诊或入院治疗甚至ICU 治疗至关重要。肺炎严重性决定于三个主要因素:局部炎症程度,肺部炎症的播散和全身炎症反应程度。重症肺炎目前还没有普遍认同的诊断标准,如果肺炎患者需要通气支持(急性呼吸衰竭、气体交换严重障碍伴高碳酸血症或持续低氧血症)、循环支持(血流动力学障碍、外周低灌注)和需要加强监护和治疗(肺炎引起的脓毒症或基础疾病所致的其他器官功能障碍)可认定为重症肺炎。目前许多国家制定了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虽然有所不同,但均注重肺部病变的范围、器官灌注和氧合状态。美国感染疾病学会、美国胸科学会几经修订,于2007 年发表了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处理的共识指南,其重症肺炎标准如下。主要标准:①需要有创机械通气;②感染性休克需要血管收缩剂治疗。次要标准:①呼吸频率≥ 30 次/分;②氧合指数(PaO2 / FiO2)≤ 250;③多肺叶浸润;④意识障碍、定向障碍;⑤氮质血症(BUN ≥ 20mg/dl);⑥白细胞减少(WBC < 4000μl)。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