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种慢性病是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慢性病门诊保障水平不再分档设置,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为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为70%。二级、三级和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0%。市内慢性病门诊医保指定药店报销比例为30%。
扩展资料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到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发病率持续上升。今年,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任务目标中就包含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制度。
具体来讲,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具体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同时还将放宽配药时限,允许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12周慢性病药品;
允许城乡居民在定点药店刷卡购买规定病种药品;鼓励各地探索第三方开展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减少群众配药跑腿之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合理设置门诊起付线和封顶线,确保惠民政策含金量。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十二种慢性病及公务员补助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
2022年医保慢性疾病包括29种:糖尿病、高血压、慢性鼻炎、慢性胃炎、慢性肠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尿毒症、肺结核、癫痫、重症肌无力、肝硬化、白血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炎、冠心病、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病、帕金森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乙型肝炎、克罗恩病、慢性心包炎、干燥综合征、慢性胰腺炎、慢性胆囊炎。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医院级别标准执行。参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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