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都很着急办理准生证,那么准生证在什么时候办理才适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准生证什么时候办最合适通常怀孕后就要开始办,每个地方规定稍微有些不一样,一般城市都是怀孕3个月左右办理准生证,因为3个月内孕妇流产的风险比较高,太早办理反而不利于管理。不过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围产保健卡之前办好,或者至少在生宝宝之前办好即可,医院生宝宝时一定需要准生证的,否则医院无法开出生证明。所以各位爸爸妈妈一定要及时办理准生证。
如果双方还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就已经怀孕,一定要先办理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照片、孕妇保健手册(怀孕3个月附近医院建立的`),先去社区居委会管技术的干部那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农村,对应就是村里和乡镇二级机构。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准生证什么时候办,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及时去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这个规定,不要耽误宝宝最重要的出生证明。
准生证是什么计划生育服务证即过去常说的准生证,不过它更人性化,体现了服务于广大育龄妇女的指导思想,用途也更广泛。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官僚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国家有政策:在孕期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现在的第一胎准生证. 双方无子女,结婚后生育第一胎按条例规定,应在怀孕三个月内主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登记。超过这个时间,也能办理。过时后,生育第一个子女没有罚款规定。
准生证是合法生育证件,生小孩是必不可少的证件,它能让孩子登记户口。没有准生证不但要罚款,而且无法登记小孩户口。
准生证是在怀孕后三个月办,需要的材料如下: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关于准生证办理的时间规定如下:1、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还是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
2、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宝宝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需要办理准生证前,要了解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宝宝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目前,准生证已经取消了,通常情况下,生孩子之前去计生部门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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