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是昨天,我真被一条消息整的绷不住了。
说实话,大家都是做这行的,我能理解这个作者的难处。毕竟现在写文字想赚点眼球太难了。但是搞成这样真没必要。
这篇文章里写的啥呢?
大概就是Google前几天发了个公告,说以后开发者想在Google Play发布应用,必须从以前的 apk 格式改成 aab 格式。
到这里都没啥毛病。我绷不住的地方在于,这也能扯到华为身上,说是害怕鸿蒙系统了才改格式。
先介绍一下什么是 apk,什么是 aab,这里我担心自己理解不准确,还请教了一个做了多年 Android 的朋友。
简单来说就是,开发者发布到应用商店的时候用aab的格式,应用商店会把aab拆分,用户下载的时候,只需要下载适合自己手机的部分,就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应用。
这主要解决的是以前一个apk包含适应多种手机的代码,浪费内存和流量的问题。
这里解释一下,以前的安卓应用上传到应用商店都是apk的形式,大家都知道安卓手机品牌很多,所以为了适应这些品牌手机,各家APP需要开发相应的适配部分。
假设某一个APP它需要同时适配ABC三个手机品牌,他可能会写出适配ABC的三种代码,那么不管是A还是B还是C,他们只要想用这个APP,他就必须要下载整个apk.
这样一来,相当于用户下载了很多无用的东西。
所以从这个层面来看,Google把apk变成aab的形式有几点好处:
1.受益于用户。
就和上面说的一样,以前用apk的时候,用户会下载一些无用的代码,这部分代码在他的手机上没有任何作用,仅仅是开发者为了适配其他手机做的。
那么,现在变成了aab模式之后,用户只需要下载它手机所需要的那部分代码,这样好处好处就是节省了内存和流量。对于用户来说,下载应用的阻力也变小了。
2、受益于企业。
做过市场投放的同学应该都知道,投放的应用包越小,相应的获客成本也会降低,因为用户的下载成本变低了。
以前在下载那一步,可能有人因为安装包大会放弃,但是现在包缩小了,又可以挽回一批用户了。
据Google说,因为这个优势Google Play的应用安装数量提高了。
当然了,投放这个里面是有一些玄学的,毕竟你多了一批用户,这批以前因为包太大而放弃下载的用户,不一定是目标用户,回传之后反而可能导致信息流系统的误解。
3、留住开发者。
对开发者来说,开发的过程没啥变化,就是打包的时候改个格式而已。但是Google Play把抽成从30%降到了15%,对开发者来说是个大福音了。
钱到位了,开发者肯定也愿意继续给Google Play贡献新的应用。
4、提高谷歌自己的竞争力。
Android的优势在于开放,这让Android占据了大块市场;但是也因为开放,Android的母公司Google对Android生态的影响力有限。
想一想苹果过的多舒服,苹果过的越舒服,谷歌看的就越难受。
改成aab以后,Google Play对自己平台上的应用掌控就更强了,能更好管理自己的应用生态,虽然做不到像苹果那样吃独食,但是提高一些市场份额也是香香的。
那回到开头那位大哥说的,谷歌这波动作会不会是为了针对华为呢?
我理解大伙对民族品牌的喜爱,但是说这是冲着华为来的就太敏感了。
首先,Google这一波,对国内几乎没有影响。
前面说了,只有发布到Google Play的应用,才强制要求aab格式。但是在国内,99.9%的人都不会从那上面下载应用吧。
所以国内的兄弟们放宽心,他用aab,abc,akb,aka,甚至ak47,都和我们没关系。
然后,aab是18年就推出的技术了,而且早就说了是下一代应用的格式,现在只不过是三年之期已到,Google宣布来收割了。
提前三年针对华为,我相信Google有这个心思,但是把自己的阴谋提前三年公开,要说这也是针对华为我只能说Google是内鬼。
最后,如果说是针对华为,那这动作也太小了,和前几波比起来跟挠痒痒一样。
之前Google搞华为,用的手段都是:禁止华为手机访问Google Play、不让华为升级新版Android这种,对华为还是造成了不小影响的。
如果说想用aab搞华为,不光没有作用,而且还丢人。
从趋势来看,aab确实是一种进步,取代apk是早晚的事;但是从技术上看,aab真没难度,国内的头部厂商,想做一样的应用市场难度也不大。
你问我怎么知道的?
因为华为早就在用了。
一、事件简述。王思聪这个老baby在夜店蹦的正嗨的时候,偶遇了他前女友雪梨和雪梨的现任男友,发生没发生矛盾不知道,但是以我个人观点来看,王聪明和雪梨现任男朋友发生矛盾的概率不高,就算是不愉快也是有限度的,毕竟都是公众人物,大家都要掂量一下,上了热搜谁都不体面。
但是即便在是否发生不愉快这个事儿比较模糊的情况下,王思聪和雪梨以及雪梨现任男票三个人还是一起冲上了热搜,营销号们一拥而上,什么连襟相残,同一辆车的两任车主···,简直不要太引人遐思,于是王思聪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扬言要把这些营销号全告了,并且鼓励网友们能够为他提供截图。
二、即便再有钱,营销号告起来也没那么简单。一听说王思聪要告营销号,好多营销号昨天已经连夜把内容删了,告毛线?剩下没删的,一是主体大到根本不怂,比如凤凰网娱乐现在也没删,二是根本就是主体不明确的,人家根本不怕告,说不定还盼着你告,顺便还能炒作一下自己。
假如,你真的不怕麻烦,就是要告营销号,首先你要证明该账号是营销号,并且可以找到营销号的运营主体,难!其次你光有截图是不好使的,你这个截图的网页还要经过公证,公证要钱!最后,你要能够证明对方确实造谣了。
对于老王来说,最后一条就相当有趣了,凤凰娱乐发布的信息是这样的:
【#王思聪与雪梨老公夜店起冲突#?】 近日有多名网友爆料,王思聪 在夜店和雪梨老公起冲突,引发热议。疑似工作人员回复网友称两人确实有言语冲突,他们都在酒劲上,谁都不怕谁,好在王思聪非常理智,不到一分钟就和随行的人离开。多名网友爆料:是谁?很难说,根本没有明确指向。
疑似工作人员:他可以是工作人员,也可以不是工作人员,他可以是夜店工作人员,也可以不是夜店工作人员,他回复了谁,网友这个词含糊的让人摸不着北。
这要告谁呢?告网友还是告疑似工作人员?顺便还得佐证自己没有和雪梨老公发生冲突,难道拉着雪梨和雪梨老公霸占热搜榜,那这种行为说不定还能再帮营销团队们养一万个号。
三、老王能做到吗?做到了,营销号会有什么下场?王思聪告还是可以告的,但是过程会相当漫长,中间不知道又会产生怎样的热搜新闻和新的谣言,不是很划算。
就算告赢了,我们以当年被称为教科书式维权的高晓松为例,来看看:
2016年的时候,突然有营销号传出高晓松在和郑爽谈恋爱,高晓松愤怒的以名誉侵权将一众营销号告了,其中甚至包括微博平台,最后判决是,由王小呆、八卦一姐(嗯,没错,告了一票,最后能成立的就这两)这两账号在微博连续道歉十五天,一个赔了七万五,一个赔了四万五,完事了!对于这两账号来说,这点儿钱算的了什么?算的了什么?这热度是几万块钱能买来的么,这简直是稳赚不赔,反正营销号又不要脸,有流量有钱就行。
王思聪这个事儿,就算做到了,告赢了,赔的钱还不够王思聪养条狗,我甚至都有点怀疑王思聪说要告营销号这件事背后是不是有别的目的,最近是不是校长有别的 *** 作,想给自己热下场子了?
四、营销号,到底是个啥东西?如何判断一个ID是不是营销号?不是所有盈利性的账号它就是营销号,我们现在说的营销号,是一个完全贬义的词,特指那些,只要给他钱,他们就愿意发布任何内容,并不管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只要给钱,他们就可以发布任何广告,哪怕商品是骗人的;标题党,诸如“美国专家新发现!1+1竟然等于···”天天玩这种标题的,基本都可以实锤营销号。
当然也有一些隐藏的比较好的营销号,比如像黄摊子的咪蒙,他们首先给自己找一个准确的定位,什么新单身女性啦/新时代女性啦/田园女权啦/之类的,之后用华丽的词语堆砌一篇能够引起三观共鸣的文章,观者纷纷转发,营销号疯狂涨粉,然后开始植入广告发布广告,最后年入千万,成为励志楷模···,这种营销号,打开你的朋友圈到处都是,还是属于比较高端的。
最低端的就是通过写惊悚低俗标题、剽窃他人内容、造谣来赚取流量的,无三观无下限,流量至上有钱就是娘就是爹就是祖宗,这种真·辣鸡营销号也根本不怕你告,你根本也找不着他,他可能手里有上百个账号,他狠起来自导自演连自己都骂,简直就是网络流氓,他们造过的谣成百上千,翻车的又有几个?
五、营销号这么辣鸡,就不能把他们从互联网清除吗?不能,有些明星自己还养营销号呢?营销号和明星和互联网是一个共生关系,没有营销号,谁帮明星炒作?炒作对于明星来说那就是日常刚需。
所以纵使天天营销号在网上造完这个的谣造那个的谣,我们又何曾见过哪个明星说希望互联网没有营销号的?何况有一些营销号还有一票忠实的粉丝存在。
最后:告很难,还是希望王思聪告一告,毕竟你不告我不告,营销号们天天闹!你一告我一告,营销号能少一少!净化互联网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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