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幼儿有一定的自主感、独立性,在许多事情上希望“自己来”。家长应该根据孩子的能力,鼓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小儿的肌肉发达,还可以培养小儿爱劳动的良好品质及独立生活能力。
家长可以利用许多机会来培养孩子。例如穿脱衣服时,可先让幼儿脱袜子,解扣子,脱去衣服,再要求孩子学扣扣子,穿袜子,穿鞋子。吃饭时,可给孩子一把勺,母亲也用一把,一方面有机会让孩子练习,另一方面由母亲喂饱孩子,以后可让幼儿独自吃饭。一般孩子到3岁应该学会完全独立地吃饭。在玩中让孩子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如玩玩具时让孩子自己取,玩完后让孩子自己收拾起来放到原处,家长还可以请孩子帮助家庭和邻居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给邻居爷爷送报送信,爸爸妈妈上班之前叫孩子取包拿鞋,妈妈扫地让孩子拿簸箕等。孩子非常喜欢模仿成人做事,大人让他参加做事会使他感到愉快。
有的家长对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总是包办代替,孩子就没有实践的机会,日子长了,孩子也就不想实践了,这样就形成了懒惰的习性,对孩子各种能力的发展是不利的。孩子的能力有限,不容易把事情做好,这就需要父母耐心进行示范和指导。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树立自信心,自立能力也就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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