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的过分溺爱,使得孩子的自护能力趋于下降。虽然教师和父母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他们,但意外事故仍然不断发生,这不能不引起父母、社会和幼教工作者的关注。“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千般呵护,不如自护”。为此,我们就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幼儿的意外事故,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人们没有事先估计到或难以预料的偶发事件对幼儿造成的伤害。
对幼儿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三种:
1、幼儿体质差,体能弱而造成的伤害。
幼儿由于年龄小,体质和体能发展不理想,在活动时往往把握不好平衡,身体重心不稳,动作不协调,反应慢,不灵活,相撞时躲闪能力差,加之成人对幼儿的过度保护,过分替代,没有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 会,甚至剥夺了幼儿实践、学习自我保护的机会,因此,意外伤害事件就很难避免。
2、幼儿不良行为造成的伤害。
目前,很多父母只重视孩子的智力发展,往往忽视孩子生活习惯和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这就造成有些幼儿任性、执拗,集体意识差,谦让、友善不够,在游戏和户外活动时,规则、秩序的概念较为淡薄,玩兴大发时,容易一拥而上,发生争抢、拥挤等现象,这些不良的生活。行为习惯正是发生意外事故的隐患。
3、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造成的伤害。
我国传统的儿童保教观是“保护”、“养育”,儿童在成人的全方位保护下成长起来,他们在意外事故中,表现出不知所措,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的意识、经验和能力,从而导致了意外伤害事故的频频发生。
二、如何避免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不可避免,但是通过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变消极躲避为积极预防,就能够使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幼儿园的具体做法有:
1、创造良好环境,增强幼儿体能。
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这样的情况:一些体弱、受保护过度的幼儿,在活动中经常磕磕碰碰,而平时活泼好动、身体健壮的幼儿意外受伤率却很低。究其原因不难看出,由于体弱幼儿不爱活动,造成动作不协调、平衡能力差,遇到情况反应慢,所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而那些活泼健壮的幼儿,由于好动、灵活、反应快,遇到情况能采取紧急措施,因此受意外伤害较少。由此可见,增强幼儿体能是提高幼儿自护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消灭不安全因素。在园区环境改造中,我们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创设了便于幼儿锻炼的各种环境设施。我们对现有的容易对幼儿造成伤害的建筑进行拆除和改造,对大型玩具进行全面检修,认真检查每一颗螺丝,做到防患于未燃,将意外伤害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二,创设良好锻炼环境。我们利用园内一切可以利用的小型场地,增设了废旧轮胎和老师自己制造的吊球、拉力器、攀登架等,创造条件让幼儿在课余时间进行锻炼。如幼儿在玩轮胎过程中,知道了一手扶着一手在后面推就滚稳了,而且越玩越灵活,并且知道轮胎要倒时赶快躲开身子、跳到一边就不会压着脚。这些器械既丰富了幼儿的活动内容,又锻炼了幼儿的体能。
第三,开展多种活动,增强幼儿体能。我们除对幼儿进行体育训练外,还注意开展各种幼儿感兴趣的活动,以增强幼儿的体能。如:春天带领幼儿去郊游,通过远足活动对幼儿进行力量和耐力的练习;冬季运动会组织幼儿进行达标项目比赛,自觉加强了平时的排球、跳绳、投掷、翻滚等项目的练习,兴趣很浓,达标率也有所提高。
幼儿在空气新鲜、日光充足的户外进行锻炼活动,可以提高机体能力,使动作更协调更灵活,思维变得更活跃,这些都为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养成良好行为,形成自护习惯。
我国着名的学前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讲过:“习惯养得好,终身受其益。”
生理学家认为:“习惯是自动了的条件反射。”幼儿期容易形成条件反射,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教育契机,探索有效的方法,使幼儿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护习惯。
第一,良好行为的养成,能使幼儿躲避伤害。例如,幼儿有了饮食前吹一吹、摸一摸的行为习惯,可以避免烫嘴、烫手,防止误吃东西;幼儿养成靠边走、跑、右行的习惯,碰撞同伴或受车辆撞碰的机会旧会大大减少;轻开门窗、轻拿、轻放桌椅的行为,能使幼儿避开门窗桌椅边棱,可免遭磕碰的皮肉之苦。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家庭和幼儿园应相互配合,对幼儿进行教育,并长期坚持、反复强调。我们将日常行为规范编成琅琅上口的儿歌,便于幼儿理解、记忆。我们还开展了《我会穿衣服》《马路上发生的事情》《遇到困难我不怕》等主题活动,使幼儿建立起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第二,遵守游戏规则,形成自护习惯。幼儿的自我中心特点极为突出,玩得高兴时,常常忘记了要遵守规则和秩序,往往一拥而上,你推我挤,极易造成身体伤害。因而,在游戏活动中,注意培养幼儿按秩序游戏,遵守游戏规则,也是使幼儿获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使幼儿懂得游戏规则,我们采取了多种方法,如讲故事、游戏模拟等,让幼儿判断是非,知道遵守规则、互相谦让的重要性;又如,设置问题的方法。小班幼儿特别喜欢手拉手走路,有时甚至三个人一起拉手走,这是比较危险的一旦有人摔倒,其他人也易摔倒,并由于小手相拉,摔倒了的人失去了本能的手扶地等自护动作,而容易导致头部受伤。根据这种情况,我们要求幼儿不手拉手走,并请幼儿回答为什么老师这样要求他们,以此提高幼儿思考的能力,从而使幼儿学会积极的防御。
3、学习自护常识,培养自护能力。
意外的自护常识是人们在历经灾难后,对灾难原由的规律性认识及所采取的必要防护措施。这对以形象思维为主、抽象思维刚刚萌芽的幼儿来说,是难以掌握的,因此,在灾害中,幼儿往往受害最大。那些恶性的犯罪活动,如绑架、拐骗等黑手往往最先伸向幼儿。所以,向幼儿普及意外自护常识是形势所迫。意外伤害是偶然发生的它又往往是不可预料的。因此,幼儿只有掌握了意外自护的初步常识,才能更好地抵御灾害,避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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