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社会行为,往往是在小时形成的,因此做父母的和一切儿童工作者都非常关心小儿的行为,希望他不要表现与社会文化要求不相符合的劣行为。但是小儿表现这样或那样反社会行为的并不少见,如不服从、说谎、小偷小摸、残害动物、破坏及侵犯性行为、逃学(包括不愿去幼儿园)等等。发生了诸如此类的行为毛病怎么办呢?了解了产生这些毛病的原因,办法就出来了。
要知道,小儿1-2岁之间,就开始有以我为中心(家中的小太阳)的情绪,希望他所要的都能得到满足。此后他才逐渐理会什么是所有权,是与非的界限,别人的权利及感情等。因此只能根据他的成熟程度和他所学的榜样影响来要求他,而不能更高。如果他看到别人偷点东西而不受到惩罚,就难怪他也偷糖吃或偷几分钱买东西。许多反社会行为是从反抗心理产生的;而小儿所反抗的,往往是他认为不公正的或不能忍受的。对学前及学龄儿童来说,要他做一大堆家务杂事,或长时间地做课外作业(及入学前的准备性作业),或学校中的强制性教学方法,都会使他感到受委屈或不能忍受。
家长关心不够也可以产生心理上的创伤。逃学常常是学业困难造成紧张的结果,而学习困难的原因则可能是主观的,如视力或听力不好;或是客观的,如教学方法不好或教师偏见。刚进幼儿园的孩子,还不习惯长时间地离开父母,如果在班中老师、保育人员只管集体,不给以个别照顾,也会造成逃学情绪的。
一岁半至2-3岁小儿的“消极性”应与年长儿童的反抗区别开来。在这年龄,他常喜欢做他所不会做的,而不愿做大人叫他做的,好象是要试验他的本领似的。因此“我要”或“我不要”是正常现象。不过也应当注意,这种消极性可在饥饿、疲倦、嫉妒的情况下更加强烈。按大孩子的标准来要求他,或要他立刻听从,例如当他玩得入神时叫他立刻停止,都只会使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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