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将对城乡民办幼儿园给予多种形式的扶持和资助,让群众可以在缴费大致相当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公办园或民办园。
自由选择公办园或民办园,这无疑是所有幼儿家长的梦想。而自由选择,有两个基本前提,其一,幼儿教育资源足够充足,如果幼儿资源有限,供不应求,园都进不了,谈何选择;其二,幼儿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不存在严重的办园质量差异,否则,优质幼儿园,必然“奇货可居”,发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会同样发生在上幼儿园中。简言之,如果实现自由选择幼儿园,也就全面解决现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以这样的目标,分析目前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不难发现,从现实到理想的具体措施还不清晰。首先,在近期国务院制订的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中,提到增大学前教育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是缓解“入园难”的关键。但是,究竟怎样增大投入是“增大”呢?不见明确的标准。根据有关专家的统计,我国学前教育投入经费,只占教育总经费的1.3%左右,而国际平均水平是3.8%,在有的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达到7%、8%,甚至有的高达11%。考虑到我国发展学前教育有太多欠债,真要重视学前教育投入,是否可以明确学前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的4~5%?
其次,对民办幼儿园究竟给予怎样的支持?不妨来看看日本。在1973年的第二次幼儿园振兴计划中,日本政府根据《私立学校振兴法》和《私立学校资助法》给予私立幼儿教育机构以财政补助及政策上的扶持,国家和地方对私立幼儿园的补助经费由1960年的0.8%增加到1978年的14.8%。随后,政府根据家长的不同情况,通过国家补助减免其进入私立幼儿园的入园费和保育费。1991年,日本文部省又策划制定了战后第三次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国家将划拨专款、供新建或改建幼儿园设施之用(其中1993年拨款32亿日元)。此外,还将入园奖励费扩大到了3岁幼儿,并针对低收入家庭规定了幼儿园学杂费减免标准。我国对于民办幼儿园发展,提到“多种形式的扶持和资助”,但具体的扶持和资助方式没有明确。如果政府资助和扶持不到位,要求民办幼儿园降低学费,十分困难。
再次,怎样形成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其中,成本分担机制很重要,这也要求学前教育成本公开、透明,家长对幼儿园管理有知情、参与、监督与评议权,事实上,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尤其是非义务教育的收费,一直受困于受教育者的权利被模式,成本不公开、不透明,从而出现高收费和乱收费。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问题,诸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所办的幼儿园,是否向公众开放?开放程度有多大?政府扶持民办幼儿园之后,会采取怎样的管理模式?等等,都关系到学前教育在扩大办学资源时,是否增进教育公平,以及提高办园质量。解决了这些问题,自由选择幼儿园的可能性就很大,反之,则十分渺茫。总之,要绘就自由选择的学前教育蓝图,需负责任地画好每一笔,否则,如果投入不到位、政策悬在空中、办学不规范,就可能变为空欢喜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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