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心肌炎临床诊断标准

病毒性心肌炎临床诊断标准,第1张

小儿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标准 临床诊断依据

1。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心脑综合征。

2。心脏增大。

3。心电图的变化。

4。肌酸激酶同功酶(CK-MB)升高,心肌肌钙蛋白阳性。

### 病原学诊断标准

1。病毒被分离出来了。

2。在孩子的血液中发现了病毒核酸。

3。特异性病毒抗体阳性。

### 确诊依据

1。有两个临床诊断依据,同时或发病前1~3周有病毒感染者,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

2。有心肌炎的临床表现和病毒学诊断依据之一,可进行临床诊断。

3。对不具备诊断依据的患儿,应给予必要的治疗和随访,除非根据病情变化做出诊断。

### 临床分期

1。急性期新发病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病程不到半年。

2。临床症状在迁延期反复出现,临床检查指标持续半年以上。

3。慢性进行性心脏增大,反复出现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病情较轻或较重,病程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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