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于义务教育入学,
而是整体设计为幼升、小升、早升、早升
看了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关教军的第一印象是这篇文章的文字长度和信息量都比往年有了明显的增加。今年的3459字文件比2017年版多了近1000字。
2018文件不仅限于义务教育招生,还包括普通中小学招生一体化设计。
这种变化与近年来中小学考生招生制度改革有直接关系,尤其是近年来中考招生制度的大刀阔斧改革,中考录取方式的改变,如名额分配政策,有助于家长和学生明确升学预期。这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明显的杠杆效应;此外,随着高中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的实施,高中特色发展也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手段。所以招生文件包括高中招生,突出了中小学招生的整体性和联动性。
### 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变化二
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提出引导他们“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h/]
这两年,有关部门逐渐加强了民办中小学的招生管理。教育部今年的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其中,文章中“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表述,我印象中还是第一次。通知虽然用了“指导”,但统筹管理的意思很明显。
此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对于招生规模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的统一知识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 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变化三
附属于大学和省的小学和中学,
市属中小学招生纳入当地统一管理
通知的另一个新变化是,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所属中小学以及省市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统一管理。”
### 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新规定:变化四
定义小学和中学的入学人数
享受教育优惠政策的“优抚对象”
今年的文件在“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时,对中小学入学优抚对象做了明确说明。内容如下:“对烈士子女、义务兵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手续,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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