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需要办理现金报销时,备齐所需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新生儿医疗保险科办理。
### 初审录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生儿医疗保险科或新生儿医疗科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提供的现金报销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电脑。资料齐全,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打印受理单和收据;资料不全的,打印补齐资料通知书,资料齐全时补正并受理;不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签名确认
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代理人签署上述通知。报销的现金未转入支付账户的,提供监护人的存折(限四大国有银行)原件或复印件。工作人员录入存折账户,打印存折账户清单,参保人签字确认。
### 审批支付
工作人员审核现金报销信息,报领导审批后提交计划财务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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