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投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身份证。
2。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台湾同胞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台湾同胞证明。
### 其他人员所需材料
1。以学生或18周岁以上子女身份入学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材料,就读于南京市高级中学(含高中同等学力)。
2。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儿童按规定投保南京市居住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3。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和医疗保险年中中断的职工,需提供退伍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
4。毕业当年未在本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5。在南京的台湾同胞需要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报销所需材料
1。就医专用收据、处方(明码标价)、住院结算清单(含费用明细)、诊断证明;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其他材料:
16周岁以上学生需携带学生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带暂住证和父母缴费证明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
低保人员还需要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精神、智力、视力障碍者)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重点优抚对象还需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困职工子女还需携带市总工会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明;
孤儿需要监护人携带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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