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收据原件(有效期六个月);
2。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
5。本人子女医疗保险证明;
6。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报销的现金未转入支付账户时)。
### 办理材料
1。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少儿登记表(非在校);
2。孩子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或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二代身份证照片现场数码照片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国人的,提供有效证件(永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监护人是现役军人,应提供有效现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 报销流程
1。参保人需要办理现金报销时,备齐所需材料,到参保地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保科办理;
2。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儿童医保处或儿童医疗处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提供的现金报销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电脑。资料齐全,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打印受理单和收据;资料不全的,打印补齐资料通知书,资料齐全时补正并受理;不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代理人签署上述通知。报销的现金未转入支付账户的,提供监护人银行存折(限四大国有银行)原件或复印件。工作人员录入存折账户,打印存折账户清单,参保人签字确认;
4。工作人员对现金报销信息进行审核,报领导审批,然后提交计划财务部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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