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够保障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品。这些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支付。
乙类药品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这些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
###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1。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假牙、义眼、假肢、助听器等康复用具;
3。各种个人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设备;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医疗使用不能单独收费。
### 治疗项目
1。用于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来源或组织来源;
2、近视矫正;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健康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治疗项目。
### 不予报销的范围
1。明确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可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显然由第三方持有;
3。应该由公共卫生承担;
4。出国就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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