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医保报销比例

拉萨市医保报销比例,第1张

拉萨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报销范围

医保费用不报销:

1。明确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可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显然由第三方持有;

3。应该由公共卫生承担;

4。出国就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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