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地点:被保险人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分局医疗保险科。
报销材料如下:
1。费用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
5。社保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充材料。
4。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5。但材料补正后,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申请。
###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材料,批准申请。申请人收到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表后,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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