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南京户籍
2。非婚生婴儿,多生孩子。
###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生父,要求生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无出生医学证明或无明确生父生母的,凭亲子鉴定证明办理出生登记;
4。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办理流程
1。办理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审核通过后,办理出生登记。
处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合格的,当场办理。
手续费:不免费。
处理地点
父母一方是南京户籍:
父母都是南京户籍:
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居民在公安分局户籍中心)
宣武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南京市洪山路196号东十字街公交站旁
鼓楼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定淮门大街1号
秦淮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
秦淮区永乐南路9号(交警三大队事故处理组旁,毗邻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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