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出生体重<2000g或胎龄<32周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进行眼底疾病筛查,并随访至周边视网膜血管化;
2。对于有严重疾病或明确长期吸氧史的患者,儿科医生认为可以适当扩大筛查范围。
### 筛查起始时间
首次检查应在出生后4~6周或校正孕周(孕周+出生后周)后31~32周开始。
### 干预时间
阈值病变或1型阈值前病变确诊后,应尽可能在72小时内进行治疗。如果没有治疗条件,就赶紧转诊。
### 筛查人员要求
检查由具有丰富经验和相关知识的眼科医生进行。
### 筛查方法
检查时瞳孔要适当放大。建议使用间接检眼镜检查,或者广角眼底相机筛查。检查可以结合巩膜压迫进行,至少两次。
### 筛查间隔期
1。一区无ROP,一期或二期ROP每周检查一次;
2。I区ROP可1~2周检查一次;
3区和II区的2或3期病变可每周检查一次;
4。ⅱ区1期病变可1~2周检查一次;
5、ⅱ区1期或无ROP,或ⅲ区1期或2期,可随访2~3周。
### 终止检查的条件
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终止跟踪:
1。视网膜血管化(鼻侧已达到锯齿状边缘,颞侧距锯齿状边缘1个乳头直径);
2。矫正胎龄45周,无阈值前病变或阈值病变,视网膜血管已发展至ⅲ区;
3。视网膜病变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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