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看你的慢性病是什么样的病情,如果有一些并行会影响到工作的话以后肯定是不好找工作的。如果这个慢性病对于工作没什么影响。那对于你日后找工作也是没问题的。毕竟什么病也要看情况才知道。而且现在一些用人单位对于一些慢性疾病也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你体检的时候符合条件就可以。所以我个人觉得对于日后的工作肯定是没有太大的影响。最重要的是你这个病情不要影响到工作都可以。
患有慢性病,需要治疗,法律规定,职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按提前30天通知或经济性裁员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