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汞
汞离子能影响络氨酸酶活性,从而抑制黑色素的生成,并且价格低廉,所以就会有一些不法商家把汞添加到化妆品中以达到快速美白的效果。但是长期使用这类化妆品会使汞在人体内积蓄,以至于引发慢性中毒,损害人体的神经、消化道以及泌尿系统,尤其对肾脏损害最大。
二、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是化妆品中的禁用成分,它可以抑制纤维细胞增生,减少5-羟色胺形成,短期内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以使皮肤光滑、红润白嫩。但是长期使用会对皮肤产生毒副作用,导致面部产生黑斑、萎缩变薄、丘疹和干燥脱屑等症状,还有可能会使皮肤患上激素依赖性皮炎。
三、苯酚
苯酚结构式
苯酚是结构最简单的酚类化合物,有一定的美白效果并且价格低廉,但是苯酚会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会抑制中枢神经或者伤害肝脏和肾脏。
四、氢醌
即对苯二酚,可以用于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和黑色素细胞毒剂(使黑素体降解,破坏黑色素细胞)。1936年,Oettel首次提出氢醌对皮肤有美白作用,随后作为一种有效的美白成分常被添加于美白化妆品中。但是研究表明,氢醌在淡化色斑、抑制黑色素生成的同时也会产生较严重的副作用,长期使用会引发外源性白斑病和褐黄病。
氢醌结构式
《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版)规定在化妆品中禁止使用氢醌。
《美国化妆品成分评审概要》(2001版):当浓度<1%时,氢醌用于短暂、不连续使用,使用后即从皮肤和头发上冲洗掉的含水化妆品配方中是安全的。氢醌不应用于驻留型、非药物型化妆品中。
五、杜鹃醇
杜鹃醇不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
杜鹃醇结构式
杜鹃醇的分子中含有醇羟基和酚羟基,结构上与酪氨酸酶活性抑制物质(大多数具有酚羟基结构)类似。日本化学家发现杜鹃醇具有抑制黑色素合成的作用。模型评价中,杜鹃醇抑制黑色素生成的效果比β-熊果苷、曲酸、抗坏血酸和亚油酸更好,能以更低的浓度抑制黑色素生成。
苯氧乙醇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能够与水及极性有机溶剂如乙醇、丙醇、丙二醇等混溶,能用来增溶溶解多种原料和活性成分;在活体外部研究中,不刺激皮肤,不诱导有机体突变的物质。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其活性使用于广泛pH范围;其最小抑菌浓度为006%—100%。因其使用的安全性在化妆品中应用较大,一般用量为05-1%
该产品好象没有国家标准,国际上通常以苯酚含量的指标简单判定 化妆品级产品含量要求995%,苯酚含量要求小于25ppm, 药用级产品含量要求999%,苯酚含量要求小于10ppm 工业品90-99%,苯酚100ppm
国内有不良厂家使用工业品冒充化妆品级,这会大大增加产品对人体的危害性 使用采购时请注意正牌正品达标的基本上用的是进口产品,如德国BASF等
1、PEG类原料、聚醚类原料、聚山梨醇酯类原料、聚乙二醇:存在风险物质二恶烷(二恶烷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中二恶烷限量值的公告》中提出的化妆品中二恶烷限量值暂定为不超过30mg/kg规定)。
2、乙醇(酒精):存在风险物质甲醇(2000mg/kg)。
3、苯氧乙醇:存在风险物质二恶烷、苯酚(二恶烷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中二恶烷限量值的公告》中提出的化妆品中二恶烷限量值暂定为不超过30mg/kg规定,苯酚残留量符合日本厚生省告示第331号《化妆品基准附表3》中苯酚作为防腐剂的限用量:01g/100g)。
4、滑石粉:存在风险物质石棉(不得检出)。
5、三乙醇胺、椰油酰胺DEA等:存在风险物质仲链烷胺、亚硝胺(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的限制为仲链烷胺(05%)、亚硝胺(50ug/kg))。
6、聚丙烯酰胺类原料:存在风险物质丙烯酰胺单体(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的限制为驻留类身体用产品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1mg/kg;其它产品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5mg/kg)。
7、DMDM乙内酰脲:存在风险物质甲醛(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的限制为只能用于口腔卫生以外的产品,最大允许使用的浓度为02%(以游离甲醛计))。
8、植物油脂和采用压榨工艺生产的植物液(汁):存在风险物质农药残留。
9、甘油、聚乙二醇类原料:存在风险物质二甘醇(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发布了二甘醇的评审意见,对于化妆品最终产品中,由于使用甘油和聚乙二醇类原料带入的杂质二甘醇的浓度小于01%,认为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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