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化妆品汞含量不能超过1ppm。 汞是化学元素,元素周期表第80位,俗称水银,还有“白澒、姹女、澒、神胶、元水、铅精、流珠、元珠、赤汞、砂汞、灵液、活宝、子明”等别称。元素符号Hg,在化学元素周期表中位于第6周期、第IIB族,是常温常压下唯一以液态存在的金属(从严格的意义上说,镓和铯在室温下也呈液态)。汞是银白色闪亮的重质液体,化学性质稳定,不溶于酸也不溶于碱。汞常温下即可蒸发,汞蒸气和汞的化合物多有剧毒(慢性)。
化妆品卫生标准
1 总则
11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确保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标准。
12 化妆品系指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 甲、口唇等)或口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产品。
13 在国内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都必须遵守本标准。进口化妆品也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4 地、市以上(含地、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实行卫生监督,县以上(含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的化妆品销售实行卫生监督。
15 在卫生部下设“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负责对全国化妆品安全性的有关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评审,其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进口化妆品原料及化妆品产品的注册,登记、审查等事宜。
2 化妆品卫生标准
21 一般要求
211 化妆品必须外观良好,不得有异臭。
212 化妆品不得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刺激和损伤作用。
213 化妆品必须无感染性,使用安全。
22 对原料的要求
221 禁止使用表2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
222 凡以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的,必须符合表中所作规定。
223 凡使用两种以上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时,必须符合如下规定:具有同类作用的物质,其用量与表中规定限量之比的总和不得大于1。
23对产品的要求
23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2311 眼部、口唇、口腔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500/ml或500/g。
2312 其它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 ml或1000/g。
2313 每克或每亳升产品中不得栓出粪大肠群,绿脓杆菌,2,3.1.9 和金**葡萄球菌。
232 化妆品所含有毒物质不得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量。
表1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
有毒物质 限量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以铅计) 40 含乙醇铅的染发剂外
砷(以砷计) 10
甲醇 02%
24 化妆品包装材料必须无毒和清洁。
25 化妆品标签上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地、包装上要注明批号。对含有药物化妆品或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尚需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6 对演员化妆品的某些特殊要求另订。
3 化妆品的卫生检查和监督
31 对化妆品的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 79171—79174—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和(GB 17181—79185—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进行。
32 对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按GB 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
33 化妆品监督部门有权派员到所辖区化妆品生产厂检查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以及抽样检查产品的卫生质量。
34 监督人员抽检的产品,必须立即贴上封条,并贴标签注明采样地点、日期、采样人员和其它有关事项。
35 监督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化妆品生产和销售的卫生管理和产品的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轻工业部提出,由中国预防医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卫生标准”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钰慧、尹先仁、姜正德、刘燕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管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七分妆公司成品检验QA程序
一、检验程序
1 检查重量
使用电子称称净重(必须先除皮) 2 检查外观
产品外观实施瓶瓶全检,查看包装外表是否有脏点、污点、缺陷 3 化妆品标签
标签是否贴错/反/漏,标签是否有色差 4 抽样
抽样数量为5‟,抽样检查为微生物查验 5 留样
检验合格后每批产品留样数量应足够两次检验,并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转移。
二、微检基本点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氯化钠 蒸馏水加至
85g 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 酪蛋白胨 大豆蛋白胨 氯化钠 磷酸氢二钾 葡萄糖 卵磷脂 吐温80 蒸馏水
17g 3g 5g 25g 25g 1g 7g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 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522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53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三、菌落总数
Aerobic Bacterial Count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菌落总数的测定。 2 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本方法规定的条件下生长的嗜中温的需氧性菌落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3 仪器和设备 31 三角瓶。 32 量筒。
33 pH计或精密pH试纸。 34 高压灭茵器。 35 试管。
36 平皿: 直径9cm。
37 刻度吸管: 10mL、2mL、1mL。 38 酒精灯。 39 恒温培养箱。 310 放大镜。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生理盐水:见总则中31。 4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 421 成分: 蛋白胨 牛肉膏 氯化钠 琼脂 卵磷脂 吐温80 蒸馏水
20g 3g 5g 15g 1g 7g 1000mL
422 制法:先将卵磷脂加到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加入吐温80,将其他成分(除琼脂外)加到其余的蒸馏水中,溶解。加入已溶解的卵磷脂、吐温80,混匀,调pH值为 71~74,加入琼脂,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43 05%氯化三苯四氮唑(2,3,5-triphenyl terazolium chloride,TTC) 成分: TTC 05g
蒸馏水 100mL
溶解后过滤,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装于棕色试剂瓶,置4℃冰箱备用。 5 操作步骤
51 用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的检液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mL。另取1mL注入到9mL灭菌生理盐水试管中(注意勿使吸管接触液面),更换一支吸管,并充分混匀,制成1:100检液。吸取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mL。如样品含菌量高,还可再稀释成1:1000,1:10000,„„等,每种稀释度应换1支吸管。
52 将融化并冷至45℃~50℃的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倾注到平皿内,每皿约15mL,随即转动平皿,使样品与培养基充分混合均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7℃培养箱内培养48h。另取一个不加样品的灭菌空平皿,加入约15mL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7℃培养箱内培养48h,为空白对照。
53 为便于区别化妆品中的颗粒与菌落,可在每100mL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中加入1mL05%的TTC溶液,如有细菌存在,培养后菌落呈红色,而化妆品的颗粒颜色无变化。
6 菌落计数方法
先用肉眼观察,点数菌落数,然后再用放大5~10倍的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求出同一稀释度各平皿生长的平均菌落数。若平皿中有连成片状的菌落或花点样菌落蔓延生长时,该平皿不宜计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中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个平皿菌落计数后乘以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7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71 首先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个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的范围。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即以该平皿菌落数乘其稀释倍数(见表1中例1)。 72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个之间,则应求出两菌落总数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或等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低的平皿的菌落数(见表1中例2及例3)。
7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例4)。
7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例5)。
75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个之间,其中一个稀释度大于300个,而相邻的另一稀释度小于30个时,则以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1中例6)。
76 若所有的稀释度均无菌生长,报告数为每g或每mL小于10CFU。
77 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以内时,按实有数值报告之,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应以四舍五入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零的个数,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表1报告方式栏)。在报告菌落数为“不可计”时,应注明样品的稀释度。
表1 菌落计数结果及报告方式
四、粪大肠菌群
Fecal Coliforms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 2 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粪大肠菌群(Fecal coliforms)系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在445℃培养24h~48h能发酵乳糖产酸并产气。
该菌来自人和温血动物粪便,是重要的卫生指示菌。 3 仪器
31 恒温水浴箱或隔水式恒温箱:44℃±05℃。 32 温度计。 33 显微镜。 34 载玻片。 35 接种环。 36 电炉。 37 三角瓶。 38 试管。 39 小倒管。
310 pH计或pH试纸。 311 高压灭茵器。
312 刻度吸管:10mL、2mL、1mL。 313 平皿。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双倍乳糖胆盐培养基 成分: 蛋白胨 猪胆盐 乳糖
04%溴甲酚紫水溶液 蒸馏水
40g 10g 10g 5mL 1000mL
制法:将蛋白胨、胆盐及乳糖溶解于蒸馏水中,调pH到74,加入04%溴甲酚紫水溶液5mL,混匀,分装试管(每支试管中加一个小倒管)。6895kPa (10 lb)20min灭菌。 42 伊红美兰(EMB)琼脂 成分: 蛋白胨 乳糖 磷酸氢二钾
10g 10g 2g
琼脂
2%伊红水溶液 05%美蓝水溶液 蒸馏水
20g 20mL 13mL 1000mL
制法:先将琼脂加到900mL蒸馏水中,加热溶解,然后加入磷酸氢二钾、蛋白胨,混匀,使之溶解。再以蒸馏水补足至1000mL。校正pH值为72~74,分装于三角瓶内,10343kPa(15 lb)15min高压灭菌备用。临用时加入乳糖并加热融化琼脂。冷至60℃左右无菌操作加入灭菌的伊红美蓝溶液,摇匀。倾注平皿备用。 43 蛋白胨水(作靛基质试验用) 成分: 蛋白胨(或胰蛋白胨) 氯化钠 蒸馏水 高压灭菌。 44 靛基质试剂
柯凡克试剂:将5g对二甲氨基苯甲醛溶解于75mL戊醇中,然后缓慢加入浓盐酸25mL。 试验方法:接种细菌于蛋白胨水中,于44±05℃培养24h。 沿管壁加柯凡克试剂03~05mL,轻摇试管。阳性者于试剂层显深玫瑰红色。
注:蛋白胨应含有丰富的色氨酸,每批蛋白胨买来后,应先用已知菌种鉴定后方可使用。 45 革兰氏染色液: 451 染液制备 4511 结晶紫染色液: 结晶紫 95%乙醇 1%草酸铵水溶液 4512 革兰氏碘液: 碘 碘化钾 蒸馏水加至 300mL。
4513 脱色液:95%乙醇。 4514 复染液: a 沙黄复染液: 沙黄 95%乙醇 蒸馏水
将沙黄溶解于乙醇中,然后用蒸馏水稀释。
b 稀石碳酸复红液:称取碱性复红10g,研细,加95%乙醇100mL,放置过夜,滤纸过滤。取该液10mL,加5%石碳酸水溶液90mL混合,即为石碳酸复红液。再取此液10mL加水90mL,即为稀石碳酸复红液。
20g 5g 1000mL
制法:将上述成分加热融化,调pH值为70~72,分装小试管,10343kPa(15 lb)15min
1g 20mL 80mL
将结晶紫溶于乙醇中,然后与草酸铵溶液混合。
1g 2g 300mL
将碘与碘化钾先进行混合,加入蒸馏水少许,充分振摇,待完全溶解后,再加蒸馏水至
025g 10mL 90mL
452 染色法
4521 将涂片在火焰上固定,滴加结晶紫染色液,染1min,水洗。 4522 滴加革兰氏碘液,作用1min,水洗。
4523 滴加95%乙醇脱色,约30s,或将乙醇滴满整个涂片,立即倾去,再用乙醇滴满整个涂片,脱色10s,水洗。
4524 滴加复染液,复染1min,水洗,待干,镜检。 453 染色结果
革兰氏阳性菌呈紫色,革兰氏阴性菌呈红色。
注:如用1:10稀释石碳酸复红染色液作复染,复染时间仅需10s。
5 操作步骤
51 取10mL 1:10稀释的检液,加到10mL双倍浓度的乳糖胆盐培养基中,置44℃±05℃培养箱中培养24h~48h,如不产酸也不产气,则报告为粪大肠菌群阴性。
52 如产酸产气,划线接种到伊红美蓝琼脂平板上,置37℃培养18 h~24 h。同时取该培养液1~2滴接种到蛋白胨水中,置44℃±05℃培养24h。
经培养后,在上述平板上观察有无典型菌落生长。粪大肠菌群在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上的典型菌落呈深紫黑色,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具有金属光泽。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或粉紫色,中心较深的菌落,亦常为粪大肠菌群,应注意挑选。 53 挑取上述可疑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
54 在蛋白胨水培养液中,加入靛基质试剂约05mL,观察靛基质反应。阳性者液面呈玫瑰红色;阴性反应液面呈试剂本色。
6 检验结果报告
根据发酵乳糖产酸产气,平板上有典型菌落,并经证实为革兰氏阴性短杆菌,靛基质试验阳性,则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粪大肠菌群。
五、绿脓杆菌
Pseudomonas Aeruginosa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绿脓杆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绿脓杆菌的检验。 2 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绿脓杆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属于假单胞菌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阳性,能产生绿脓菌素。此外还能液化明胶,还原硝酸盐为亚硝酸盐,在42℃条件下能生长。 该菌对人有致病力,可使伤处化脓,引起败血症等。 3 仪器
31 恒温培养箱:37℃、42℃。 32 三角瓶。 33 试管。 34 平皿。
35 刻度吸管:10mL、2mL、1mL。 36 显微镜。 37 载玻片。 38 接种针、接种环。 39 电炉。 310 高压灭茵器。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SCDLP液体培养基 见总则中32。
42 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培养基 成分: 牛肉膏 蛋白胨 氯化钠
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 琼脂 蒸馏水
lb)20min灭菌后,制成平板备用。 43 乙酰胺培养基 成分: 乙酰胺 氯化钠 无水磷酸氢二钾
10g 5g 139g 3g 10g 5g 03g 20g 1000mL
制法:除琼脂外,将上述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4~76,加入琼脂,6895kPa (10
无水磷酸二氢钾 硫酸镁(MgSO4·7H2O) 琼脂 蒸馏水
073g 05g 20g 1000mL
酚红 0012g(12%溶液1mL)
制法:除琼脂和酚红外,将其它成分加到蒸馏水中,加热溶解,调pH为72,加入琼脂、酚红,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后,制成平板备用。 44 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 成分: 蛋白胨 氯化镁 硫酸钾 琼脂 甘油(化学纯) 蒸馏水
20g 14g 10g 18g 10g 1000mL
制法:将蛋白胨、氯化镁和硫酸钾加到蒸馏水中,加温使其溶解,调pH至74,加入琼脂和甘油,加热溶解,分装于试管内,6895kPa(10 lb)20min高压灭菌后,制成斜面备用。 45 明胶培养基 成分: 牛肉膏 蛋白胨 明胶 蒸馏水
3g 5g 120g 1000mL
制法:取各成分加到蒸馏水中浸泡20min,随时搅拌加温使之溶解,调pH至74,分装于试管内,经6895kPa(10 lb)20min灭菌后,直立制成高层备用。 46 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 成分: 蛋白胨 酵母浸膏 硝酸钾 亚硝酸钠 蒸馏水
10g 3g 2g 05g 1000mL
制法:将蛋白胨和酵母浸膏加到蒸馏水中,加热使之溶解,调pH为72,煮沸过滤后补足液量,加入硝酸钾和亚硝酸钠,溶解混匀,分装到加有小倒管的试管中,6895kPa(10 lb)20min灭菌后备用。
47 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 成分: 蛋白胨 牛肉膏 氯化钠 琼脂 蒸馏水
10g 3g 5g
15g 1000mL
制法:除琼脂外,将其余成分溶解于蒸馏水中,调pH为72~74,加入琼脂,加热溶解,分装试管,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后,制成斜面备用。
5 操作步骤
51 增菌培养:取1:10样品稀释液10mL加到90mL SCDLP液体培养基中,置37℃培养18h~24h。如有绿脓杆菌生长,培养液表面多有一层薄菌膜,培养液常呈黄绿色或蓝绿色。 52 分离培养:从培养液的薄膜处挑取培养物,划线接种在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琼脂平板上,置37℃培养18h~24h。凡绿脓杆菌在此培养基上,其菌落扁平无定型,向周边扩散或略有蔓延,表面湿润,菌落呈灰白色,菌落周围培养基常扩散有水溶性色素,此培养基选择性强,大肠艾希氏菌不能生长,革兰氏阳性菌生长较差。
在缺乏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培养基时也可用乙酰胺培养基进行分离,将菌液划线接种于平板上,放37℃培养24h,绿脓杆菌在此培养基上生长良好,菌落扁平,边缘不整,菌落周围培养基略带粉红色,其它菌不生长。
53 染色镜检:挑取可疑的菌落,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为革兰氏阴性者应进行氧化酶试验。
54 氧化酶试验:取一小块洁净的白色滤纸片放在灭菌平皿内,用无菌玻璃棒挑取绿脓杆菌可疑菌落涂在滤纸片上,然后在其上滴加一滴新配制的1%二甲基对苯二胺试液,在15s~30s之内,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时,为氧化酶试验阳性;若培养物不变色,为氧化酶试验阴性。 55 绿脓菌素试验:取可疑菌落2~3个,分别接种在绿脓菌素测定培养基上,置37℃培养24h,加入氯仿3mL~5mL,充分振荡使培养物中的绿脓菌素溶解于氯仿液内,待氯仿提取液呈蓝色时,用吸管将氯仿移到另一试管中并加入1mol/L的盐酸1mL左右,振荡后,静置片刻。如上层盐酸液内出现粉红色到紫红色时为阳性,表示被检物中有绿脓菌素存在。
56 硝酸盐还原产气试验:挑取可疑的绿脓杆菌纯培养物,接种在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置37℃培养24h,观察结果。凡在硝酸盐蛋白胨水培养基内的小倒管中有气体者,即为阳性,表明该菌能还原硝酸盐,并将亚硝酸盐分解产生氮气。
57 明胶液化试验,取绿脓杆菌可疑菌落的纯培养物,穿刺接种在明胶培养基内,置37℃培养24h,取出放冰箱10min~30min,如仍呈溶解状时即为明胶液化试验阳性;如凝固不溶者为阴性。
58 42℃生长试验:挑取可疑的绿脓杆菌纯培养物,接种在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基上,放在41~42℃培养箱中,培养24h~48h,绿脓杆菌能生长,为阳性,而近似的荧光假单胞菌则不能生长。
6 检验结果报告
被检样品经增菌分离培养后,在分离平板上有典型或可疑菌落生长,经证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及绿脓菌素试验皆为阳性者,即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如绿脓菌素试验阴性而液化明胶、硝酸盐还原产气和42℃生长试验三者皆为阳性时,仍可报告被检样品中检出绿脓杆菌。
六、金**葡萄球菌
Staphylococcus Aureus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金黄金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金**葡萄球菌的检验。 2 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金**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为革兰氏阳性球菌,呈葡萄状排列,无芽胞,无荚膜,能分解甘露醇,血浆凝固酶阳性。
该菌是葡萄球菌中对人类致病力最强的一种,能引起人体局部化脓性病灶,严重时可导致败血症。
3 仪器和设备 31 显微镜。 32 恒温培养箱。 33 离心机。
34 刻度吸管: 1mL、5mL、10mL。 35 试管。 36 载玻片。 37 酒精灯。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SCDLP 液体培养基 见总则中32。 42 Baird Parker 氏培养基 成分: 胰蛋白胨 牛肉膏 酵母浸膏 丙酮酸钠 甘氨酸
氯化锂(LiCl·6H2O) 琼脂 蒸馏水
增菌剂的配制:30%卵黄盐水50mL与除菌过滤的1%亚碲酸钾溶液10mL混合,保存于冰箱内。
制法: 将各成分加到蒸馏水中,加热煮沸完全溶解,校正pH。分装每瓶95mL,10343kPa高压灭菌15min。临用时加热溶化琼脂培养基,每95mL加入预热至50℃的卵黄亚碲酸钾增菌
10g 5g 1g 10g 12g 5g 20g 950mL pH 70±02
剂5mL,摇匀后制成平板。培养基应是致密不透明的。使用前在冰箱贮存不得超过48h。 43 血琼脂培养基
成分: 营养琼脂 100mL 脱纤维羊血(或兔血) 10mL
制法:将营养琼脂加热融化,待冷至50℃左右无菌操作加入脱纤维羊血,摇匀,制成平板,置冰箱内备用。 44 甘露醇发酵培养基
成分: 蛋白胨 10g 氯化钠 5g 甘露醇 10g 牛肉膏 5g 02%麝香草酚蓝溶液 12mL 蒸馏水 1000mL
制法: 将蛋白胨、氯化钠、牛肉膏加到蒸馏水中,加热溶解,调pH74,加入甘露醇和指示剂,混匀后分装试管中,6895kPa(10 lb) 20min灭菌备用。 45 兔(人)血浆制备
取 38% 柠檬酸钠溶液,10343kPa(15 lb) 30min高压灭菌,1份加兔(人)全血4份,混匀静置;2000rpm~3000 rpm离心3min~5min。血球下沉,取上面血浆。 46 无菌液体石蜡。
5 操作步骤
51 增菌:取1:10 稀释的样品10mL接种到90mL SCDLP 液体培养基中,置37℃培养箱,培养24h。
52 分离:自上述增菌培养液中,取1~2接种环,划线接种在Baird Parker平板,如无此培养基也可划线接种到血琼脂平板,置37℃培养24h~48h。在血琼脂平板上菌落呈金**,大而突起,圆形,不透明,表面光滑,周围有溶血圈。在Baird Parker 平板上为圆形,光滑,凸起,湿润,直径为2mm~3mm,颜色呈灰色到黑色,边缘为淡色,周围为一混浊带,在其外层有一透明带。用接种针接触菌落似有奶油树胶的软度。偶然会遇到非脂肪溶解的类似菌落,但无混浊带及透明带。挑取单个菌落分纯在血琼脂平板上,置37℃培养24h。
53 染色镜检:挑取分纯菌落,涂片,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金**葡萄球菌为革兰氏阳性菌,排列成葡萄状,无芽胞,无夹膜,致病性葡萄球菌,菌体较小,直径约为05μm~1μm。 54 甘露醇发酵试验:取上述分纯菌落接种到甘露醇发酵培养基中,在培养基液面上加入2mm~3mm 的灭菌液体石蜡,置37℃培养24h,金**葡萄球菌应能发酵甘露醇产酸。 55 血浆凝固酶试验:吸取1:4新鲜血浆05mL,放入灭菌小试管中,加入待检菌24h肉汤培养物05mL。混匀,放37℃恒温箱或恒温水浴中,每半小时观察一次,6h之内如呈现凝块即为阳性。同时以已知血浆凝固酶阳性和阴性菌株肉汤培养物及肉汤培养基各05mL,分别加入灭菌1:4 血浆05mL,混匀,作为对照。
6 检验结果报告
经增菌培养后,在分离平板上有典型或可疑菌落生长,经染色镜检,证明为革兰氏阳性葡萄球菌,并能发酵甘露醇产酸,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者,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金**葡萄球菌。
七、霉菌和酵母菌
Molds and Yeast Count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数的检测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总数测定。 2 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指化妆品检样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或1mL化妆品中所污染的活的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总数,藉以判明化妆品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卫生状况。 本方法根据霉菌和酵母菌特有的形态和培养特性,在虎红培养基上,置28℃培养72h,计算所生长的霉菌和酵母菌数。
3 仪器和设备
31 恒温霉菌培养箱:28℃。 32 振荡器。 33 天平。 34 三角瓶。 35 试管。 36 试管架。
37 平皿:直径90mm。
38 刻度吸管:1mL、2mL、10mL。 39 量筒。 310 酒精灯。 311 高压灭菌器。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生理盐水 见总则中31。 42 虎红(孟加拉红)培养基
成分: 蛋白胨 5g 葡萄糖 10g 磷酸二氢钾 1g 硫酸镁(含7H2O) 05g 琼脂 20g 1/3000虎红溶液 100mL (四氯四碘荧光素)
蒸馏水 1000mL 氯霉素 100mg
制法: 将上述前5种成分加入蒸馏水中溶解后,再加入虎红溶液。分装后,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另用少量乙醇溶解氯霉素,过滤除菌后,加入培养基中,若无氯霉素,可用链霉素代替,每1000mL培养基加链霉素30mg。
5 操作步骤
51 样品稀释 见菌落总数测定中61。
52 取1:10的检液2mL分别注入2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mL(若菌量较多时可顺序再做10倍稀释),另取1个灭菌空平皿(作空白对照),每皿分别注入融化并冷至45℃左右的虎红培养基约15mL,充分摇匀。凝固后,翻转平板,置28℃培养箱,培养72h,计数平板内生长的霉菌和酵母菌数。若有霉菌蔓延生长,为避免影响其它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时,于48h应及时将此平板取出计数。
53 计算方法:先点数每个平板上生长的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数,求出每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判定结果时,应选取菌落数在5~50个范围之内的平皿计数,乘以稀释倍数后,即为每g(或每mL)检样中所含的霉菌和酵母菌数。其它范围内的菌落数报告应参照菌落总数的报告方法报告之。
54 每g(或每mL)化妆品含霉菌和酵母菌数以CFU/g(mL)表示。
爽肤水的执行标准是《化妆水QB/T2660》。
一般化妆水执行标准:QB/T 2660,化妆水包含爽肤水。爽肤水一般包含,水、多元醇等保湿剂、金缕梅酒精等收敛成分、螯合剂、防腐剂、香精和增溶剂,还有其他的一些看要求和诉求添加合适的成分。
化妆品产品质量标准:
QB1643—1998发用摩丝
QB1644—1998定型发胶
QB/T1645—2004洗面奶(膏)
QB/T1857—2004润肤膏霜
QB/T1858—2004香水、古龙水
QB/T1859—2004香粉、爽身粉、痱子粉
QB/T1862—1993发油
QB/T1974—2004洗发液(膏)
QB/T1975—2004护发素
QB/T1976—2004化妆粉块
QB/T1977—2004唇膏
QB/T1978—2004染发剂
QB/T2284—1997发乳
QB/T2285—1997头发用冷烫液
QB/T2286—1997润肤乳液
QB/T2287—1997指甲油
QB/T2488—2000化妆品用芦荟制品
QB/T2660—2004化妆水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轻工业标准汇编化妆品卷(第三版)
安全。
gbt29665是化妆品的合格标准,只是化妆品标准中一种国家推荐性标准,因此化妆品gbt29665安全。
GB/T29665(o/w)是“护肤乳液”的国标,也就是护肤乳液一般是参照这个执行标准的各项指标检验产品是否合格并且这个执行标准只适用于”护理人体皮肤的具有具有流动性的乳化性化妆品。
化妆品加工产品的分类方式多种多样,用粘度分级的具体标准如下:
无粘度(粘度小于01Pas),如:无粘度类水剂、油类等;
较低粘度(粘度介于01-3Pas),如:面贴,水剂、原液,精华等;
低粘度(粘度介于3-10Pas),如:精华素、乳液、沐浴露、洗发水等;
中粘度(粘度介于10-25Pas),如:乳液、精华素等;
较高粘度(粘度介于25-40Pas),如:介于乳与霜之间的状态;
高粘度产品(粘度大于40Pas),如:膏霜、洁面膏、面膜膏,按摩膏等。
一般来说,我国用于化妆品原料主要有10大类:
1、表面活性剂类
2、色素
3、溶剂类
4、粉末类
5、粘液质类
6、香精
7、油脂、蜡类
8、药剂类
9、保湿剂类
10、防腐剂和抗氧剂。
考虑到化妆品主要是使用在皮肤和毛发,所以在选择化妆品基本的原料组成时,就要考虑到以下几个主要条件:符合使用目的、性能优越、安全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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